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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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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2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市绿化市容局 《上海市生活垃圾清运、中转、处置作业服务质量评价办法》(沪绿容 ﹝2020﹞17号)和《上海市可回收物主体企业服务质量评议办法》(沪绿容﹝2022﹞237号)我局对全区7家生活垃圾清运作业服务企业、3家垃圾处置作业企业、9家可回收物主体企业进行了评议,现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建议。(联系电话:69614992)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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