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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市绿化市容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服务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沪绿容【2018】352号)和《上海市生活垃圾清运、中转、处置作业服务质量评价办法》(沪绿容【2020】17号)要求,我局对全区11家保洁企业道路保洁作业服务单位的清扫保洁质量状况、作业服务规范执行情况、保洁管理指标落实情况和公众监督问卷调查结果四个方面进行了评议,现将评议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算。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我局提出意见、建议,但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联系电话:69614992)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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