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5-15 00:00

  • 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300043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3〕37号

  • 成文日期:

    2023-05-15

  • 发布日期:

    2023-05-15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上海市绿化市容(林业)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明确普法责任,我局制定了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


2023年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市容(林业)系统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普法宣传项目及责任部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局系统)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基本法律(局系统)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上海市崇明禁猎区管理规定》等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林业二科、区林业站)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植物检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等林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林业一科、林业二科、区林业站)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上海市崇明东滩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等自然保护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林业一科、林业二科、区林业站)

(六)《城市绿化条例》《上海市绿化条例》《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上海市公园管理条例》《上海市环城绿带管理办法》等绿化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绿化科、区绿化管理所)

(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上海市水域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等城市市容市貌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容和环卫管理科、区市容环卫管理中心)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垃圾处理管理规定》等固体废弃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容和环卫管理科、区市容环卫管理中心)

(九)《上海市户外广告设施管理办法》《上海市户外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上海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等户外广告招牌、景观照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市容和环卫管理科、区市容环卫管理中心)

(十)《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局系统)

二、重点普法宣传项目工作任务清单

(一)巩固党组织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组织开展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组织学习重要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二)加强领导干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教育。将法治宣传融入立法、执法和为民服务全过程,增强领导干部和行政监管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

(三)深入开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持续营造“垃圾分类新时尚、绿色低碳新生活”的良好社会氛围。围绕条例实施四周年的时间节点,举办主题宣传活动,总结“崇明模式”,评选优秀案例,讲好“崇明故事”,推广优秀典型,树立可持续理念,促进资源循环利用。

(四)结合“12•4”国家宪法日、上海市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法律法规颁布施行纪念日及“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国际森林日”“世界地球日”“世界厕所日”等重要节点加强普法宣传。组织开展“爱鸟周”“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及“市民观鸟大赛”等宣传活动。

(五)适时开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实施八周年主题宣传活动,动员市民参与门责管理,营造共建共治共享氛围。做好基层管理人员、第三方工作人员、商家业主、志愿者队伍等各类人员常规普法培训。

(六)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森林管理规定》等新修订、新出台的涉及绿化市容(林业)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普法工作,综合运用多种形式,及时宣传解读主要内容,推动行业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七)加强行政应诉规范化建设。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和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主动接受司法监督意识,通过以案说法,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行政监管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

(八)充分运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法规和规章宣传解读。

(九)发挥公园普法宣传教育阵地作用,组织开展“普法进公园”活动,让市民群众在享受生态品质服务时感受城市法治文化魅力。

三、重点普法对象

(一)全区绿化市容(林业)系统各级领导干部;

(二)全区绿化市容(林业)系统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人员;

(四)全区绿化市容(林业)行业职工及行业管理服务对象。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把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压紧压实普法责任。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融入立法、执法全过程。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改废情况,明确执法、管理双重普法责任,细化工作分工和具体措施,推动普法工作落实落细。

(三)完善普法保障机制。对照区“八五”普法规划要求,加强普法工作中人员、经费、物资和必要的制度保障,保证法治教育培训、法治宣传活动顺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专业队伍不断充实,并进一步强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在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的显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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