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次核查长兴岛芦荡迷宫污染天然池塘环境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5-01 00:00

  • 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300039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3〕32号

  • 成文日期:

    2023-04-28

  • 发布日期:

    2023-05-01

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人民政府:

2021年9月长兴芦荡迷宫度假娱乐有限公司委托上海盛涛市建企业有限公司向我局提出芦荡迷宫地块进行消纳点(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备案的申请,我局在审核材料时发现,芦荡迷宫地块由长兴芦荡迷宫度假娱乐有限公司与长兴镇人民政府共同持有,在长兴镇人民政府出具情况说明后,我局进行网上登记。

2023年4月23日下午,区政府召开长兴岛工程泥浆侵占天然池塘问题处置专题会,会议指出,长兴镇芦荡迷宫地块已经被上海环保警示片列为督查对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对芦荡迷宫地块内是否占有基本农田、林地、水系等进行核实。经我局与区规划资源局核查,该地块内损坏的林地共25.47亩,其中私人公益林8.4亩,区管公益林17.07亩;占用202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72.7亩,其中报部永久基本农田17.48亩。

请贵单位在收到本函后及时研究,再次对芦荡迷宫地块内农用耕地、水系、公益林等范围进一步详细确认,并提供芦荡迷宫地块备案所需的情况说明。请在收到本函后5个工作日内,将情况说明等相关资料以书面形式将情况函复我局。

联系人:蔡挺;联系电话:13601975292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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