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300030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3〕21号
成文日期:
2023-03-29
发布日期:
2023-03-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固废处置设施运营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本区固废转运、处置设施运行管理水平,加快构建新形势下我区固废设施监管模式,根据《上海市上海市固废设施运营监管考核办法》,制定《崇明区固废设施运营监管考核实施细则》,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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