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30001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3〕5号
成文日期:
2023-02-14
发布日期:
2023-02-14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根据区发改委《关于区绿化市容局新建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沪崇发改﹝2022﹞252号)批复内容,我局拟新建一座日处理360吨的湿垃圾处理设施。该项目位于上海市崇明区固废处置中心园区崇明畜禽废弃物综合处置项目东侧,项目四至位置范围东至规划北沿竖三河,南至规划纬二路、西至规划纬一路、北至规划可回收物中转站(以选址为准),本项目共涉及一块区域。该项目用地规模41330.9平方米,约62亩(具体以测绘为准),规划用地性质为环境卫生设施用地(U3)。
本项目已纳入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第五轮建设项目,项目建议书批复建设总投资约为4.28亿元,享受市级建设财力90%的补贴,区财政承担10%。项目建设方案已报市发改委并开展评估工作,经前期与区发改委沟通了解,市发改委对项目建设用地采取收储模式的土地成本予以认可,享受上述90%补贴。
经区土地储备中心测算,该项目土地收储各项费用预计人民币约8661.85万元(具体费用测算详见附表)。待土地收储完成后,土地划拨给上海市崇明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中心。为进一步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我局建议由区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实施崇明区湿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中心项目土地收储工作,相关费用由区财力先行统筹,待市级资金下达后予以清算。
特此请示。
联系人:沈浩 联系电话:18917337273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