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1-30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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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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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3-01-3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项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由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编制,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21-69688691

2022年,区绿化市容局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生态空间建设、垃圾综合治理、市容环境整治等市民群众关注热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率和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2022年,通过“上海崇明”门户网站主动公开行政公文102件,主动公开率为100%。公开行政许可事项383个,行政许可决定57件,公开其他便民服务事项12个;公开行政处罚事项1个、行政处罚决定1件。准确发布2022年度部门预算、专项资金使用等等财政信息。集中发布2022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2022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办理引发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进一步健全局内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机制,优化工作流程、缩减办理时限。建立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常态化审查机制,依申请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时更新发布综合政务、重点工作、权力事项、服务事项等政府信息。依托局门户网站的“政策文件”栏目,实现主动公开的政府公文“一站通查”,提高文件的精准性和查阅的便捷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栏目布局,确保政务公开、一网通办、政民互动等栏目更新及时、内容均衡;积极配合“上海崇明”门户网站,建立标准统一、特色鲜明、内容丰富的绿化市容行业政务知识库。

(五)监督保障健全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及相关部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提高培训实效,年内对全行业政务公开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推进中,一方面政务公开事项颗粒度不够细化,重点领域工作不够突出,且公开内容较为单一。下一步,区绿化市容局将以问题为导向,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梳理综合政务、重点工作、权力事项、确保局重点公开事项全覆盖、无遗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落实年度工作要点情况

认真落实《2022年上海市崇明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相关内容,坚持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规范。

一是高质量抓好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公开《崇明区固体废弃物处置中心园区总体规划(2021-2035)》《崇明区生态空间“十四五”规划》等内容。梳理本部门相关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在决策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是及时做好行业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重点关注城市公园疫情防控错峰、限量、预约、验码、测温入园措施,根据疫情动态及时向社会公开;重点关注涉疫生活垃圾处置相关信息。

是强化垃圾综合治理领域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本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情况,发布本生活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结果和市容环境状况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结果。

)收费情况

本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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