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废林业站公务用车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10-24 00:00

  • 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200060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2〕63号

  • 成文日期:

    2022-10-24

  • 发布日期:

    2022-10-24


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上海市崇明区林业站是法定的区林业主管部门,承担全区范围内林业执法、森林防火、日常林地巡查监督管理等职能。该单位于2010年12月购置一辆福田牌中型普通货车(沪BK4070)作为公务用车。目前,该车零部件、电路、内饰灯均已老化,车外部件部分已锈蚀,维修频率逐年增加,安全性能大为降低,车辆状况已不能满足日常工作 。

现将沪BK4070车辆按照国家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置。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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