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新能源环卫车配置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7-22 00:00

  • 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200033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2〕36号

  • 成文日期:

    2022-07-22

  • 发布日期:

    2022-07-22

各乡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环宏、宏环公司:

根据《上海市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实施计划(2021-2025年)》(沪府办[2021]10号)和《上海市2021- 2023 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沪府办发[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区环卫行业实际,经研究,现就2022年新能源环卫车配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市容所及环宏、宏环保洁公司新增或更新的道路保洁类车辆及轻型生活垃圾收运类车辆(总质量4.5吨以下),基本采用新能源汽车(纯电动汽车或燃料电池汽车,下同),其它新增或更新的环卫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达到80%以上,吸粪车及车厢可卸式垃圾车除外。

二、各乡镇市容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环卫作业单位的,新招标标段应全部使用新能源汽车作业,并将新能源环卫车配置要求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约定。投标单位如未提前购置新能源汽车,须书面承诺中标后购置或租赁新能源汽车,确保合同服务期内使用新能源环卫车进行作业。

三、各乡镇市容所要积极争取乡镇财政部门支持,根据环卫车新增或更新计划(2021 年的计划可合并到2022年执行)将车辆购置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各乡镇市容所、作业企业可积极探索以租代购、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推动新能源环卫车的使用。同时聚焦重点区域和重点地段,积极采用或试用新能源环卫车,打造新能源环卫作业示范区。

四、各乡镇市容所要根据新能源环卫车更新计划,明确充电设施的配置计划,结合崇明区环境卫生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加快建设环卫停车场及其充电设施,确保新能源环卫车的充电需求。同时加强新能源环卫车安全运行管理,确保新能源环卫车安全、有效使用。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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