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200013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2〕17号
成文日期:
2022-06-02
发布日期:
2022-06-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
2022年汛期已至,根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本市将呈现降水总量略多、梅雨量正常、影响台风多、高温日数正常至略多的特点,出现严重汛情的概率较大,防汛防台形势严峻。而各类户外广告、户外招牌和景观照明设施因疫情封控缺查缺修,全区户外景观设施防汛防台安全管理工作要引起各乡镇高度重视。根据近期市、区防汛防台专题工作会议精神,各乡镇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行业防汛防台工作,切实筑牢城市运行安全防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各项责任
各乡镇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工作方针,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全面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各项准备,全面谋划如何在落实疫情防控的同时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要梳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在非常时期更要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工作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落实物资储备,明确工作职责,尤其要明确并落实各设置单位及商家的主体责任。
二、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
一是全面告知。各乡镇在前阶段通过各种线上或线下方式告知商家、业主及设置单位实施各类户外景观设施安全检查的基础上,常态化疫情防控后,还应全面书面告知户外广告、招牌及景观照明设施的设置者、维护者安全管理责任义务,督促商家、业主及设置单位开展安全自检,发现隐患及时处置,确保安全。二是重点抽查。各乡镇要在设置单位及商家、业主等单位自查整改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重要商业街区、人员密集场所、老旧小区周边、建成时间长、体量大以及停业歇业无主的设施开展重点抽查,抓紧启动专业第三方安全检测。三是落实整改。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及时排除隐患。对隐患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按要求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并对整改情况做好跟踪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拒不整改的要依法移送城管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三、完善预案,做好应急保障
各乡镇要严格按照《上海市户外广告、户外招牌、景观照明设施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沪绿容﹝2021﹞101号)的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完善应急预案,并在实施常态化防控后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灾害性天气期间按要求做好值班巡查、隐患排查排险和数据汇总报送。灾害性天气过后,要告知各设置单位及商家、业主及时恢复设施原状,并对设施进行再检查,排除安全隐患,防止次生事故发生。
四、加强沟通,及时报送信息
防汛防台期间,各乡镇要确保通信畅通,加强区、乡镇联动,特别是具体工作人员,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能及时传达部署各项工作,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共同出谋划策解决问题。各乡镇要认真做好汛期的信息报送工作,尤其是灾害性天气值班值守期间的信息及数据汇总报送。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速报情况、慎报原因”的要求,在做好紧急处置工作的同时及时做好信息上报,不得漏报、迟报、瞒报。
各乡镇在6月至10月期间,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情况,每月24日将《户外招牌设施防汛防台工作汇总表》、《户外广告、景观照明设施防汛防台工作汇总表》、《户外广告、户外招牌、景观照明设施防汛防台安全检查表》通过政务微信反馈至区绿化市容局市容环卫科。
联系人:陆楚杰 联系电话:69614992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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