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第0014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2-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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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2-02-09

民革崇明区总支: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提升崇明林长制工作实效”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本提案的办理概述

自国家提出全面推进林长制的战略部署以来,我区在市林业部门的指导和帮助下,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崇明区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于去年12月15日、12月23日分别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并由区委办、区府办联合印发至相关部门和乡镇。乡镇按照辖区内林地、绿地、湿地等生态系统特色,制定各自的林长制实施方案。目前,全区林长制责任体系基本构筑成型。

二、对提案建议的答复

一是责任体制方面。坚持“双林长”推进,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林业绿化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会议协调制度,区总林长会议由区总林长主持召开,一般每年召开一次;区林长制联席会议由区副总林长召集半年度召开一次;区林长办工作会议由区林长办常务副主任主持,不定期召开。固化信息报送制度,要求信息报送的及时、准确、典型性,并利用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共享林长制工作信息。

二是造林绿化方面。以推进林长制为契机,继续争当上海市森林增量的排头兵。充分清障腾地中的困难,争取各级前期补贴资金,按照造林规划科学下达年度造林任务,要求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必须按规划有序实施林业增量建设,确保我区森林保有量持续提升。

三是督导巡查方面。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建立乡(镇)、村(居)两级联动巡查机制。对于日常巡查实效,通过现场、会议等形式,由各级林长对责任区域内林长制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检查督导。区总林长检查督导每年不少于1次,区副总林长检查督导每半年不少于1次;乡镇(部门)各级林长对包干区域检查督导每月不少于1次。此外,根据中央、市、区领导批示指示以及国家组织开展的专项行动、重大突出问题等情况,开展专项督查。

四是林业防治。将“三调”林地、森林资源数据等融合,探索开展生态综合监测调查,为林长制精细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继续推行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加大林业“三防体系”建设力度,重点聚焦老林消防通道布局。通过培训、宣讲、下发技术规程等多种形式,提高专业防治人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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