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20000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2〕2号
成文日期:
2022-01-17
发布日期:
2022-01-1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上海市崇明区林业站是法定的区林业主管部门,承担全区范围内林业执法、森林防火、日常林地巡查监督管理等职能。该单位于2010年12月购置一辆福田牌轻型普通货车(沪KE7771)作为公务用车。目前,该车零部件、电路、内饰灯均已老化,车外部件部分已锈蚀,维修频率逐年增加,安全性能大为降低,车辆状况已不能满足日常林业执法。
为确保我区林业工作正常开展,现申请重新采购一辆轻型普通货车作为公务用车,原车的车辆将按照国家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置。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2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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