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用江帆路381弄5号办公用房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2-27 00:00

  • 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100075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1〕103号

  • 成文日期:

    2021-12-27

  • 发布日期:

    2021-12-27

上海市崇明生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推进本区建筑垃圾治理,落实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定职责,经我局同意成立崇明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协会,履行行业管理职能,搭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平台。由于协会刚成立无经费来源,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尽其所能提供支持,为此我局特向贵公司申请从2021年第四季度起免费借用江帆路381弄5号作为协会办公用房。(联系人:朱凯,13801879280)

妥否,请函复。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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