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10005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1〕72号
成文日期:
2021-09-13
发布日期:
2021-09-1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根据《关于明确本市“十三五”生态廊道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精神,上海市崇明区向化镇人民政府实施2019年崇明区向化镇生态廊道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向化镇向化公路两侧,建设内容主要是苗木种植、基础设施建设、场地整理、开沟排水等。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原项目范围内302.3亩由于原有道路、水系和土地流转矛盾等原因无法实施造林,我局会同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计划对该项目进行调整,调整主要内容如下:
一、地块调整
2019年崇明区向化镇生态廊道建设项目原建设面积302.3亩,现将无法实施的49.64亩建设内容予以调减,其中扣除原有道路5.91亩,扣除原有水系19.12亩,扣除土地未流转24.61亩,调整后可实施造林面积为252.66亩。
二、资金调整
根据《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关于2019年崇明区向化镇生态廊道建设项目作业设计的批复》(沪绿容〔2020〕248号)文件要求,项目总投资910.31万元,其中建安费760.89万元,其他工程费用81.99万元,预备费67.43元。项目调减资金63.24万元,调整后项目总投资为847.0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697.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81.99万元,预备费用为67.43万元。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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