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10000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1〕64号
成文日期:
2021-07-23
发布日期:
2021-08-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第6号台风“烟花”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偏西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加强,最强可达超强台风级(16 级,52~55 米/秒)。受台风“烟花”影响,23日至25日华东沿海地区、东海、黄海南部将出现强风雨,本区将有大到暴雨,部分地区大暴雨,局地特大暴雨。
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抓细抓实各项防汛救灾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7月22日市委、市政府防汛工作会议要求及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防御工作的通知》(沪崇汛办〔2021〕7号)要求,现就做好行业防汛防台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防汛责任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立足“防大汛、抗大灾、抢大险”,充分认识做好今年防汛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始终绷紧安全这根弦,从最坏处打算、向最好处努力,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减少灾害损失,抓实抓细防汛防台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做好应对今年第6号台风“烟花”防御工作,全力确保本区绿化市容行业安全度汛。
二、开展隐患排查,落实应急措施
1.加大行道树的排查,对树木进行扶正和加固,重点关注新种树木的疏枝、绑扎和加固工作。对辖区内主题景点及悬挂绿化等非地栽绿化的承重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倾覆、脱落、坍塌等意外发生。对所属公园绿地加强巡查,落实安全防护措施。要保障公园游园安全,加强游艺机等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必要时,可采取应急闭园措施。
2.做好造林项目新种植苗木的固定、支撑、修剪,以及公益林的清理沟渠、疏通排水工作,确保汛期林地排水通畅,防止内涝,减少林木倒伏。
3.对辖区内道路进水口、废物箱及沿街商店垃圾堆放点进行清理,确保人员在岗保障,同时加强居住区垃圾清运工作。督促生活垃圾处置运营单位落实好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4.加强对设摊临时管控点、疏导点场地、设施、简易搭建物的安全检查,切实做好疏导点、管控点防汛防台工作,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点位进行临时关闭。
5.落实业主主体责任,针对设置地人流集中、设置期限长、体量大的户外广告招牌、景观照明设施进行安全检查防范的再告知工作,督促业主对户外广告、店招店牌进行安全加固,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并在台风过后再次进行安全检查,对残缺破损的有关设施及时做好修整处置工作,防止台风后的次生安全事故发生。
6.加强在建工地的防汛防台督导工作,落实责任排除安全隐患,做好施工现场设施加固和工地树木的稳固绑扎,做好脚手架、吊机等大型特种机械以及现场工程车辆的检验工作,排查施工现场、工人宿舍等场所临时用电以及消防工作,补足防汛物资储备,保障防汛和供水安全,落实应急抢险措施,妥善安置人员。
7.各乡镇抢险队伍随时做好应急准备,遇有突发事件或重大险情,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全力确保城乡运行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应急值守,科学应对处置
根据台风预警级别,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如遇突发情况及时与区绿化市容局值班室联系。要做好信息统计和报送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与区防汛部门的沟通,确保各类数据信息的有效统一,并按工作要求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数据。
特此通知。
区绿化市容局值班室电话:69688691 传真:69688698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