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10004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1〕43号
成文日期:
2021-05-28
发布日期:
2021-05-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沪绿容﹝2019﹞500号)、《关于明确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专项补贴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沪绿容﹝2020﹞342号)、《关于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示范街镇综合考评结果的通报》(沪分减联办﹝2021﹞4号)以及《关于申报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补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申请补贴如下:
一、示范街镇补贴
2018年崇明区成功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4个,分别为城桥镇、堡镇、新河镇、长兴镇,合计户数为133593户。2019年崇明区成功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12个,分别为横沙乡、陈家镇、向化镇、东平镇、庙镇、绿华镇、新海镇、新村乡、三星镇、港西镇、建设镇、竖新镇,合计户数为164186户。2020年崇明区成功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街镇1个,为中兴镇,合计户数为13133户。本次申请17个示范街镇(创建或复核或复评)补贴资金为1100万元。(详见附件1)
二、可回收物建设补贴
崇明区以村居为单位建设可回收服务点,以镇为单位建设可回收物中转站。新村乡两网融合中转站因初期场地建设较小(150平米),影响正常运行,因此经乡镇班子讨论决定,对中转站进行改扩建,2020年11月底完成扩建,目前使用面积达到780平米左右。按照中转站每平米1000元的补贴标准,需要申请补贴35万元(2020年已享受补贴15万元)。另外堡镇两网融合服务点(自助型)于2018年12月启用至今,运行正常,2020年该镇13个服务点未上报补贴资金,按照一个服务点补贴1.5万元,需要申请补贴19.5万元,两项合计申请补贴金额54.5万元。(详见附件2、附件3)。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附件:1.崇明区示范街镇补贴资金总额和明细
2.崇明区“两网融合”可回收物服务点、中转站补贴资金汇总表
3.崇明区“两网融合”可回收物服务点申请表
4.崇明区“两网融合”可回收物中转站申请表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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