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调整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综合利用中心二期项目概算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4-06 00:00

  • 索引号:

    SYMB2F312691202100038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21〕22号

  • 成文日期:

    2021-04-06

  • 发布日期:

    2021-04-06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综合利用中心二期项目位于崇明生活垃圾焚烧厂一期工程东西两侧,项目法人为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延用原BOT模式由项目法人单位负责建设和投资。目前项目正在进行施工,因种种原因实际施工内容与概算批复时发生变化,造成项目建设成本增加,根据《上海市崇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及《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综合利用中心二期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相关要求,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批复及投资情况

本项目于2018年8月22日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2018年9月30日取得可研批复,2018年12月25日取得初步设计及概算批复,概算批复总投资为46670.0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6873.68万元,其他费用4361.53万元,预备费2061.76万元,土地费用1555.05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1818.03万元。

二、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情况

(一)抗震审查对施工图设计的影响

根据2019年4月1日执行的《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2018),用于结构计算的恒载、活载分项系数分别为1.3、1.5,而该标准执行前的初步设计阶段采用的为1.2、1.4。规范系数的调整直接影响到结构抗震超限验算,为满足新标准系数要求,施工图对抗震超限审查涉及的单体包括烟气车间、焚烧车间、卸料平台-垃圾仓车间和汽机除氧间作了调整,同时对锅炉设计做出相应调整。一是增加了近540多吨的钢支撑及相应的110多吨预埋件,及相关部位脚手架需二次搭拆,费用增加(附件1);二是钢筋用量预计比原标准要求多出约362吨(附件2);三是桩基工程量比原初设增加约8%左右(附件3);四是锅炉钢结构用量增加了110.6吨,锅炉本体用钢配合设计修改增加了122吨(附件4)。以上设计调整造成建安费用增加约1229万元,设备及安装费用增加372万元。

(二)电力外线施工造成的投资变化

崇明二期工程35kV外线接入工程由国网崇明电力公司实施,线路沿堡镇港东侧架空途经G40高速段南后沿海塘青坎至焚烧厂二期。如全部采用架空线路,需取得区规划部门及市水务局批准,时间上无法满足市政府对本项目年底发电的进度要求。为使项目尽快顺利推进,经市电力公司、区发改委评审,确定采用排管通道(电缆)方案,该方案造价高于常规架空方案,市电力公司提出差价部分由项目公司承担。前期,上海城投瀛洲生活垃圾处置有限公司与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已签订补偿合同,合同价款380万元(附件5)。

(三)烟囱吊机实施方案调整的影响

本项目北侧龙源电力风车叶片垂直项目红线时侵入红线内约10米,与已布置的5#烟囱塔吊在特殊情况下(台风期间)存在碰撞的安全隐患。为此,区重大办组织区发改委、区绿化市容局、龙源电力、城投瀛洲公司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因无法满足龙源电力提出的将安全隐患降至0的要求,协调未果。为保证年底并网的节点,项目建设单位调整吊机方案,将原塔吊调整为吊车施工,施工费用增加约218万元(附件6)。

(四)装配率要求对设计的影响

根据上海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和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沪建建材﹝2019﹞97号)文件内容,2019年4月1日起,施工图未正式送审的项目建筑单体预制率不应低于40%或单体装配率不低于60%。根据2019年5月29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建筑节能和建筑材料建管处业务办理联系单关于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综合利用中心二期工程项目装配式建筑指标调整的函》相关要求,明确焚烧厂二期项目综合主厂房的单体预制率调整为25%,倒班宿舍单体预制率40%。上述内容原初步设计中均按现浇设计,现施工图调整装配率施工内容后与原初设设计概算差价约262万元(附件7)。

(五)车间环氧地面设计变更

本项目环氧地坪设计沿用焚烧厂一期项目设计方案,采用普通环氧树脂自流平地坪工艺。鉴于焚烧厂一期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主厂房及卸料平台发生多起车辆打滑事件,同时该环氧地坪无防静电功能,对项目运营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其次,一期环氧树脂自流平地坪面层为1mm厚封闭层,地坪在受到不均匀沉降过程中无法进行自身修复,运营过程中机械及设备的冲击摩擦也造成了地面出现开裂、起鼓、面层的脱离。为消除以上所述安全隐患和质量缺陷,区绿化市容局结合市场上常用工艺,建议项目公司对原有地坪工艺做出调整,采用防滑环氧树脂压砂地坪和防静电耐磨环氧沥青地坪相结合的方案。经测算,方案调整增加费用约65万元(附件8)。

因上述内容调整增加建设费用约2526万元,现根据《上海市崇明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以及《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综合利用中心二期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第3条第4点条款内容,特向区政府提出调整项目投资申请。

特此请示,盼复。

附件:

1、关于主厂房抗震超限设计增加钢支撑及相关预埋件而造成费用增加说明

2、关于主厂房抗震超限设计钢筋量增加而造成费用增加说明

3、关于主厂房抗震超限设计钢筋量增加而造成费用增加说明

4、崇明二期余热锅炉因抗震设计费用说明

5、电力外线差价协议

6、关于烟囱吊机实施方案调整而造成费用增加说明

7、关于装配率要求而造成费用增加说明

8、关于车间环氧地面设计变更而造成费用增加说明

9、崇明固体废弃物处置综合利用中心二期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书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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