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MB2F312690201900074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发文字号:
沪崇绿容〔2019〕89号
成文日期:
2019-11-12
发布日期:
2019-11-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文明办:
根据《上海市文明镇考评上级部门出具证明材料指标一览表》的工作要求,我局特出具最近一次市容环境状况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结果,具体评价情况如下:
一、总体评价
崇明区2019年上半年市容环境卫生状况社会公众满意度测评总体评价结果为78.57,优秀区域乡镇1个,良好区域乡镇2个,尚可区域乡镇11个,一般区域4个。与2018年下半年度水平相比,各乡镇的满意度均有不同程度的上升,其中,城桥镇、新村乡、长兴镇以及三星镇在近五次测评中满意度连续上升,取得了显著地进步。
二、优势与短板
1、优势与亮点
一是市容环境整体面貌不断提升。所辖的18个乡镇中,除了横沙乡继续保持优秀水平以外,其余的17个乡镇本次测评满意度较去年下半年度均有不同程度的提升。二是公厕管理持续进步。此项是十三项大类项目中满意度最高的一项,较2018年下半年度水平上升了1.32,且在近五次测评中呈现连续进步的良好势态。三是道路保洁工作有所提升。“道路上没有垃圾和污水”较去年下半年度上升了2.04,“路边绿化带内没有暴露垃圾”上升了0.31,“道路保洁人员统一穿着工作服,作业车辆规范停放,清扫作业规范”上升了0.61。
2、短板与不足
一是“乱占道”整治工作仍需加强。“沿街面商家不占道经营”以及“道路两侧人行道上无乱堆物或乱设置广告牌”的满意度评价与2018年下半年度水平相比分别下降了0.92和0.35,缺乏有效的治理和常态化的管理,相关整治工作仍需加强。二是店招店牌设置规范度不足。存在商家招牌设置位置、大小、色彩、内容、材质等缺少规范,精细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乱设摊”现象仍时有发生。有些小区内时有零星的乱设摊现象,部分区域已经成为常态,还需进一步加强治理。
此函。
附件:1.2019年上半年度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状况社会公众满意度(崇明区)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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