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999120210000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科技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发文字号:
沪崇科委〔2021〕11号
成文日期:
2021-07-12
发布日期:
2021-07-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建站单位:
根据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科委关于推进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科技创新实施办法的通知(沪崇府办发〔2017〕79号),鼓励院士和专家在崇明开展生态技术研究,促进科技创新资源集聚的文件精神,组织开展市级、区级院士工作站及专家工作站申报2021年生态科技项目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须是注册地、经营地均在崇明区域内建立院士工作站及专家工作站的企业,包括上海市院士工作站或专家工作站、崇明区院士工作站或专家工作站。
2、申报材料需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进度、考核指标、研究(推广)目标和可行的研究方案(或成熟的技术推广路线)。
3、国内外合作项目须有合作协议或授权协议,涉及许可研究、专利等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项目负责人须是院士工作站或专家工作站建站企业方团队成员。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科研人员同期参与承担项目2项及以上,且尚未完成的,不得申报新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本年度申报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不得以已有国家级、市级、区级等科技项目的内容进行重复申报。
二、申报方式
该项目即日起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周五)16:30。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所有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须签字盖章齐全。使用普通纸质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送达地址:上海市崇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综合受理窗口(生态产业10-16号窗口)接收后转后台61号。
联系电话:59638121,69617326
附件:院士(专家)工作站项目申请书
上海市崇明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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