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艺朵浪花美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6-01-12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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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4891202600005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成职〔2025〕33号

  • 成文日期:

    2025-12-19

  • 发布日期:

    2026-01-1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孟文西:

你提交的《关于设立上海艺朵浪花美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文件规定,根据上海平协教育研究与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编号:2025-1027-01)以及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出具的《关于上海艺朵浪花美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申请的审核意见书》,经研究,同意你举办上海艺朵浪花美术培训学校有限责任公司。

主管部门:上海市崇明区文化和旅游局。

办学内容:文化艺术类培训(培训项目:软笔书法、中国画、儿童画、素描(造型基础)、素描(素描)、水粉画(色彩))。

办学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堡镇南路269号1幢109室。

请按相关规定做好办学许可证申领和法人注册登记工作。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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