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逢清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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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2-31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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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4891202600003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成职〔2025〕31号

  • 成文日期:

    2025-12-04

  • 发布日期:

    2025-12-3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王平、黄蕴敏:

你们提交的《关于设立上海逢清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文件规定,根据上海市崇明区文化旅游局《关于上海逢清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申请的审核意见书》以及上海平协教育研究与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编号:2025-0827-01),经研究,同意你校办学内容为:文化艺术类培训(培训项目:软笔书法、硬笔书法、儿童画、素描、漫画)。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到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办理机构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加强教学管理,依法诚信规范办学,切实保障教学质量。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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