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上海乐博音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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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11-13 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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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84891202500099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成职〔2025〕24号

  • 成文日期:

    2025-10-28

  • 发布日期:

    2025-11-13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娄茂栓、周洁:

你们提交的《关于设立上海乐博音乐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依据《上海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等文件的规定,根据上海市崇明区文化旅游局出具的意见书以及上海平协教育研究与评估事务所出具的评估报告(编号:2025-0415-02),经研究,同意你校办学内容为:文化艺术类培训(培训项目:古筝、钢琴)。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到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办理机构登记等相关手续,并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加强教学管理,依法诚信规范办学,切实保障教学质量。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5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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