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500080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成职〔2025〕20号
成文日期:
2025-06-23
发布日期:
2025-07-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华夏艺术专修学院:
你单位提供的《关于上海华夏艺术专修学院变更校长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按照《上海市成人培训机构设立与管理实施办法》、《上海市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设置标准》等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变更校长为:王红芳。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到区民政局等部门办理机构变更相关手续,并在许可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办学活动,加强教学管理,依法诚信规范办学,切实保障教学质量。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5年6月23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