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崇明区未成年人寒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1-24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500011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2025〕2号

  • 成文日期:

    2025-01-13

  • 发布日期:

    2025-01-24

各成员单位、乡镇、中小学、职校、校外活动场馆:

2024学年第一学期将于2025年1月17日结束,寒假从1月18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工作方案》《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等,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有益的寒假,现将2025年崇明区未成年人寒假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

各单位要遵循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精心设计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引导未成年人体验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坚持思想引领。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红色资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各类文化场馆等资源,开展“党的诞生地”主题实践教育活动,组织学生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阅读红色经典读物,观看红色影片,在学思践悟中重温党的光辉历程,坚定理想信念,厚植爱国情怀,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涵育文化自信。各单位要将春节、元宵节等中华优秀传统节日作为中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增强传统节日的体验感和文化感,引导学生深刻领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感悟亲情温暖,增进家国情怀。

注重统筹部署。各学校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特点,设计有针对性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和形式,提前部署新学期爱国主义教育各项工作,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上好“开学思政第一课”,开展好第一次升旗仪式。

(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综合施策,帮助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培养积极乐观心态,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和谐健康发展。

强化安全教育。各学校要按照市教委发布的《2025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在寒假前集中开展一次寒假安全专题教育活动,重点对寒假学生易发交通事故、火灾、居家安全事故等开展针对性教育。要充分发挥所在区公安、消防等资源优势,协同开展专题教育,通过案例剖析、实验演示、互动体验等方式提高安全教育的实效性。

做好润心关爱。各学校要充分发挥全员导师制作用,主动关心学生寒假生活,关注放假前后、开学前等关键时间节点学生的心理情绪变化。对学生至少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对家长至少开展一次家庭教育指导,必要时进行一次家访,促进家长和孩子沟通交流,增进相互理解,营造和谐温馨的家庭氛围。用好市、区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网络、上海市心理热线“962525”、青少年公共服务热线“12355”等资源,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24小时咨询热线4001001690保持畅通,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帮助他们度过一个快乐的寒假、温馨的新年。

突出五育并举。各学校要周密部署未成年人寒假工作,科学安排未成年人寒假学习生活,严控寒假书面作业总量,鼓励布置探究性和实践性作业。各学校要指导未成年人制订合理计划,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引导未成年人养成安全文明上网习惯,自觉抵制和远离有害身心发展的内容;引导未成年人注重强健体魄、课外阅读和美育熏陶,主动承担家庭生活劳动,积极参加家庭劳动小达人展示活动,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推动实践育人。各单位要落实好《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根据未成年人年龄特点,综合考虑场所、天气、时间等因素,做好高中学生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初中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引导未成年人多接触社会、学做公益,倡导文明新风。社区及各类社会实践基地要积极提供实践场所及岗位, 引导未成年人提升实践能力,促进全面发展。

(三)凝聚家校社协同育人合力

各单位要着力构建部门联动、学校主导、家庭尽责、社会支持的协同育人工作格局,统筹协调各部门资源,形成协同育人合力。

深化协同联动。各学校要主动联合属地内有关单位,深入细致地开展好走访慰问、帮扶救助、送温暖等活动。要主动对接社区,充分发挥儿童主任、儿童社会工作者、“邻家妈妈”志愿者、“警察哥哥姐姐听你说”社区少年服务队等作用,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学习、生活方面的难题。

促进家校共育。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理念,合理安排子女寒假生活,防止增加过重学业负担。充分利用“上海家长学校”等市、区、校三级优质教育指导资源,为家长提供触手可及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指导家长帮助孩子合理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自觉抵制不良信息,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引导家长加强亲子陪伴交流,开展丰富多彩的寒假活动。提醒家长慎重选择企业或社会机构自行组织的“研 学”“助学”“冬令营”等活动。

加强排查治理。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双减”工作部署,深化治理,严防以各类名义违规开展的线上、线下学科类培训;多管齐下,持续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针对寒假爱心寒托班、学校少年宫、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场所)的开放活动,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无火灾、盗窃、治安事件等责任事故发生。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共同参与、通力协作、各司其职的安全防范工作体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综合协调,有序落实。各乡镇、各学校要认真制定2025年未成年人寒假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形成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的工作体系,保证寒假工作的落实,为未成年人“安全、快乐、健康、有益”过寒假奠定基础。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打造特色。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把本单位教育资源设计成寒假活动项目,为未成年人提供丰富活动菜单;各乡镇要整合区域内教育资源,为未成年人搭建更多实践活动平台;各校外活动场馆要组织策划各类具有自己场馆特色的活动,吸引未成年人参与校外场馆的寒假活动。

(三)加强指导,携手关爱,护航成长。各学校要建立关心关爱多方合作机制,多渠道做好学生教育服务、关心关爱工作。各乡镇、村居要发挥志愿者、爱心妈妈、“五老人员”的作用,对辖区内的特殊家庭学生及特殊学生要摸清底细,了解他们的家庭困难和存在问题,并给予真诚帮助和解决,同时要开展结对关心和重点帮教工作,确保寒假期间无意外事故发生。 

 

请各单位将寒假工作计划于1月18日前、寒假工作总结于2月21前,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至邮箱jjkyx2008@126.com。

 

附件:2025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

 

                    崇明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崇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崇明区教育局

共青团崇明区委员会

崇明区妇女联合会

                             2025年1月13日


附件

2025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

 

1.居家生活讲安全。不在阳台或飘窗上玩耍。不在同一接线板上同时接通多个大功率电器。不用湿手或湿布触碰家用电器,规范使用燃气设备、刀具等,不玩火,发现火情,及时到室外拨打119。

2.交通法规须遵守。未满12周岁不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行电动自行车。12周岁以下乘坐电动自行车者,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步行或骑行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嬉闹。自觉遵守公共交通车辆乘车规范。

3.流行疾病要防范。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换衣,居家时经常开窗通风。注意营养均衡,作息规律,睡眠充足,养成运动习惯。不去或少去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

4.自我保护须重视。不去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酒吧等场所游玩。多去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运动馆等青少年社会实践场馆活动。

5.规范上网识风险。严格控制上网时间,不沉溺虚拟空间。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不轻信来源不明的音频与视频,不点击不明链接或下载未知来源的文件。规范网络安全行为,不发表侮辱欺凌他人言论,不随意添加陌生网友,不单独约见网友。加强个人及家庭信息保护,如遇要求转账等诈骗电话,及时与家长确认。

6.危险区域不进入。不擅自进入轨道区间、在建工地、高压电线、变电站、停车场、危化品仓库等危险区域。

7.乘坐公交讲文明。先下后上不争抢,安静乘车不嬉闹。发现可疑物品,及时报告工作人员,不擅自处置。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

8.公共秩序要遵守。乘自动扶梯抓紧扶手,留意前方,注意脚下。拥挤环境要镇定,注意躲避,避免摔跤,不逆人流行走。遇到突发事件不慌张,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或沿安全通道有序撤离。

9.溺水事件要防范。不在河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塘等区域玩耍,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发现落水者,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施救。

10.爆竹燃放守法规。不在外环线以内及外环线以外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11.安全旅行乐逍遥。选择正规、信誉好的旅行社旅游并签订旅游合同、购买旅游保险。住宿宾馆,要熟悉逃生通道。

12.情绪管理要学会。感到烦恼时,可通过运动、沟通、倾诉等予以排解。情绪波动强烈时,主动寻求家长、老师、区心理中心24小时热线,或12355、962525心理热线等帮助。多微笑,多自信,开心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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