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2024年节能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11-0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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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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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4-11-01

根据区节能减排办统一部署,教育系统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现将2024年节能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2024年工作及成效

1、合理制定能源总量年度目标,确保能耗达标

区节能办要求本区教育系统“十四五”年能源消费总控制量不突破9250吨标煤,我局根据能耗实际情况制定了能耗总量控制目标。


教育系统用能单位“十四五”能源消费计划情况表

                                                                                                   (单位:吨标煤)

年度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控制目 标

8423

7904

8220

8549

8891

9250

实际消 费

5995(剔除疫情原因后基数为7600)

7880

6262

6154

8149


教育系统严格执行年度控制目标,2020年教育系统实际总消费5995吨标煤,比目标减少2428吨标煤(疫情);2021年教育系统实际总消费7880吨标煤,比目标减少24吨标煤;2022年教育系统实际总消费6262吨标煤,比目标减少1958吨标煤;2023年教育系统实际总消费6154吨标煤,比目标减少2395吨标煤。2024年教育系统实际总消费8149吨标煤,比目标减少742吨标煤。

2.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节能管理体制

为认真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保证节能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局成立了以分管局长为组长、办公室、计财科、审计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的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负责节能减排工作的整体规划,决定节能管理改造方案,落实节能减排资金,发布节能管理制度,形成“全局齐动、上下一体”的节能管理制度,旨在提高每一位师生员工的节能减排意识。此外局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多次召开节能工作专题工作会议,结合系统内各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部署节能工作,具体对节能工作进行部署和指导,明确了节能工作的主要目标,确定了节能重点环节和重点项目,制定了节能的主要措施,为节能工作的开展实施提供了体系保障。

要求各学校建立节能节水责任人和联系人制度,明确校长负责制,能源专管员作为具体联系人落实相关单位能源消费网上直报,所有单位实施系统内能源消费年报的联系统计制度。做好学校能源统计工作指导,包括各能源品种的均价提示,综合能耗提示和各期统计数据的综合台账分析,让统计数据更好地反映消费实际,更好地反映出单位使用过程中的存在问题,更好地为学校节能减排工作服务。

3.探索合同能源管理新模式,落实太阳能光伏指标完成

为贯彻落实国家与本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和关于可再生能源建设任务目标,按照《崇明区公共机构光伏开发应用行动方案》(沪崇机管【2022】42号)、《崇明区公共机构光伏建设管理实施意见》(市沪崇机管【2022】43号)文件要求,进一步推动我区教育系统能源系统低碳化转型和提升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以共享节能效益为基础,以坚持“市场运作、规范引导、有序推进”为原则,全面推进基层学校光伏建设工作。根据区发改委和区机管局联合印发的崇明区公共机构光伏建设目标,到2025年10月底前,我区教育系统须完成不少于6800千瓦光伏发电建成投运任务(相当于安装6.8万平方米光伏)。其中,2023年完成2300千瓦,2024年完成2500千瓦,2025年完成2000千瓦。通过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稳步推进我区学校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2023学年暑假部分学校已开始光伏建设施工,如:上海市崇明区圆沙小学、上海市实验小学长兴分校、上海市崇明区长兴中学、上海市崇明区裕安中学、上海市崇明区裕安小学、上海工程技术管理学校、上海市崇明区民本中学、上海市崇明区江帆幼儿园等学校。通过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稳步推进我区学校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设。此外为加强监督管理,并根据《关于加强合同能源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精神,再次强调以下规范要求:一是相关单位必须先向教育局办理书面报批手续,先进行预审并提供相关备案材料;二是项目实施必须纳入本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体系,必须经教育局批复同意后才能实施,并由相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择优选择实施企业;三是相关实施企业须进行项目网上备案,并经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项目规模确认;四是相关单位与企业必须签订协议或者合同,且必须包含不低于国家等相关标准;五是项目原则上在暑期实施,并确保施工质量安全;六是教育事务服务保障中心做好监督、指导工作。

4.加强节能管理,规范实施能源审计工作

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实施细则>的通知》(沪机管〔2021〕4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建筑能源审计工作的通知》(沪建建材联〔2020〕352号)《崇明区公共机构能源审计工作推进实施方案(2023-2025年)》(沪崇机管〔2023〕26号)等文件要求,2023年-2025年,教育系统需完成75家学校的能源审计工作, 截止2023年已经完成了27家学校的能源审计工作,2024年预计完成47家学校的能源审计工作。

5.组织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工作

一是牢固树立师生“节能减排”意识,在生活中起到榜样和带头作用,为促进我区营造良好的全民参与 节能行动的社会氛围做出应有的贡献;二是依据各类学生的年龄特点,以教育教学活动为载体,制定“节能减排”专题教学计划,广泛开展“节能减排”宣传和教育,成为社会“节能减排”的榜样;三是领导干部带头选择节约型办公用品,非必要情况下不使用一次性水杯;带头利用电脑、互联网等现代化设备,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以良好的节约习惯,创建节约型机关。

三、2025年工作计划

持续推进基建项目和设施设备“节能减排”工作

基建项目方面:依旧把建筑节能标准贯穿于基建项目之中,对大部分的基建项目尽量采用节能环保的建筑材料,以达到节约能源、减少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目的。基建工程一旦确定,从设计、施工、监理到竣工都严格把关,确保建筑节能减排标准真正实施,具体做到:

1. 新建的建筑项目一律按照上海市节能减排的规定要求实施。

2. 校(园)舍修缮项目加大投入使用节能环保材料。更换使用双层玻璃窗;全面实施灯光工程并采用节能灯管,个别学校试点新风系统;全面推广直饮水工程,做到全覆盖。

3. 积极推进校园屋顶绿化试点工作。根据市容绿化局要求,对有条件的改扩建学校进行屋顶绿化,先后完成了多个单位屋顶绿化工作,有效地降低夏季建筑物室内温度,降低能源消耗,减少碳排放。

设施设备方面:教育系统学校多,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也多,设施设备的采购、配置、管理也都涉及到“节能减排”工作。在预算经费许可的情况下,在设备采购和配置上采取以下措施:

1. 在设备采购中提出能耗指标,采购节能的产品,以及具有自动进入待机省电模式的产品,减少电能消耗。

2. 在安全体验教室建设中逐步考虑落实智能管理系统对节约能耗和保护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3. 尽量采用无纸化办公,减少物品的消耗。

4. 制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建立固定资产调拨、管理、处置规范流程,对现有教育资源进行优化配置,避免重复配置。


崇明区教育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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