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10-14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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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德〔2024〕11号

  • 成文日期:

    2024-09-29

  • 发布日期:

    2024-10-14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各中小学、职业学校、教育学院:

现将《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初中学生社会实践管理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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