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合理设置社区学院成人学校教师工作岗位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3-08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400060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成职〔2024〕2号

  • 成文日期:

    2024-02-28

  • 发布日期:

    2024-03-08

社区学院、各成人学校:

现将《关于合理设置社区学院成人学校教师工作岗位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合理设置社区学院成人学校教师工作岗位的指导意见(试行)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8日


附件

 

关于合理设置社区学院成人学校教师

工作岗位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学院、成人学校教师工作岗位设置,合理安排成教系统教师工作,根据《上海市终身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社区学院、成人学校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上海市终身教育发展和老年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崇明终身教育和老年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为根本动力,完善成教系统教师工作岗位设置,激发成教系统教师干事创业精气神,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成教系统教师队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按需设岗。学校按照服务范围覆盖的乡镇校区数、区域人口数和工作需要,合理分配学校教师,科学安排不同工作岗位。每个校区均有1名中层及以上干部作为校区负责人,确保校区教学、管理等工作井然有序。

(二)坚持系统全面,精准设岗。学校根据办学职能,从实际出发,在做好岗位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进行工作岗位设置,做到结构优化、层次分明、科学合理、运行高效。

(三)坚持守正创新,动态设岗。学校根据中长期发展规划和近期工作所明确的重点任务,结合教师成长需求和自身实际,合理调整工作岗位,确保教师工作岗位与学校改革发展相适应、与教师专业发展相匹配,实现“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三、组织实施

(一)工作岗位的分类和内容

1.社区学院

(1)业务管理指导类。根据学院的岗位设置及工作职责完成相应的市区两级成教业务条线管理和指导工作,如指导成人学校教师课程与教学、实验项目、课程开发等。

(2)一线课程教学类。依托瀛通老年大学、开放大学崇明分校、城桥成校等平台,按照相关教育教学规划,开发并执教课程。

(3)班级管理类。根据班级管理规范,做好课堂点名、撰写班级日志、坐班听课、听取学员意见、教学反馈等工作。

(4)教育辅助类。承担各类教育教学平台的管理和统计、信息宣传等,作为学院的教育辅助岗位,工作量核算由学院自行决定。

2.成人学校

(1)一线课程教学类。以社区学校、老年学校、村居学习点等为载体,按照相关教育教学规范,开发并执教课程。

(2)社区(老年)教育条线类。主要是负责三类学习点建设、老年学习团队辅导、学习型乡村创建、实验项目推进等,学校应根据不同校区不同区域实际,科学合理安排工作,让社区(老年)教育条线类工作作为一线课程教学的有益补充,工作量核算由各校自行决定。

(3)班级管理类。根据班级管理规范,做好课堂点名、撰写班级日志、坐班听课、听取学员意见、教学反馈等工作。

(4)教育辅助类。承担各类教育教学平台的管理和统计、信息宣传等,作为学校的教育辅助岗位,工作量核算由各校自行决定。

(二)工作安排的总量和原则

1.普通教师满工作量为每周14课时(40分钟1课时,含专题讲座),中层干部、校级干部按照本系统绩效工资分配的指导意见执行,结合实际承担一定量的一线课程教学类工作。

2.社区学院要在业务管理指导类工作的基础上,依托一线课程教学类工作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建设,执教课程每周应不少于5课时,成人学校岗位安排以一线课程教学类岗位为主,执教课程每周应不少于8课时,对确实无法承担一线课程教学的教师,学校应当给予该教师一定的学习、进修任务,帮助教师提升适应成人教育的能力。

3.对于下村居送教的教师,每次下村居根据实际折算相应课时,授课过程中涉及到2名及以上教师的,根据承担的工作量区分主次,差额核定。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管理1个每周1次课的班级,原则上折算成1课时,以此类推。

4.教师除一线课程教学类、班级管理类之外,承担的其他类型工作由各单位结合实际,根据工作总量、工作属性等要素,核定具体工作量。

5.对临退休前1年的教师,社区学院、成人学校可视情况不再安排一线课程教学,适度增加社区(老年)教育条线类、教育辅助类工作量。

(三)岗位任职的资格与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能力水平。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廉洁从业。

4.严格遵守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师德素养好,无师德失范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岗位设置各项规定和纪律要求。各单位要坚持集体领导,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安排教师岗位,规范科学,公平公正地设置岗位、安排岗位、确定工作量、落实绩效待遇,严禁“一言堂”“特殊照顾”“差别对待”。

(二)切实加强对年轻教师的培养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强化干部队伍梯队建设,注重为年轻干部“搭台子”“铺路子”“压担子”,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把干部队伍梯队搭建好。

(三)充分激发每一名教师干事创业精气神。各单位要在能上课、上好课的教师中树立先进典型,在职称评定、评优评先、教育培训中优先考虑,在绩效分配中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激发每一名教师工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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