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崇明区第十四届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3-01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400026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基〔2024〕5号

  • 成文日期:

    2024-02-22

  • 发布日期:

    2024-03-01

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崇明区第十四届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关于崇明区第十四届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4年2月22日

 

附件

 

关于崇明区第十四届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的通知

 

为了进一步调动学校管理者和教师参加教育科研的积极性,引导教育科研更好地为教育实践服务,推动群众性教育科研的深入开展,促进崇明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启动“崇明区第十四届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参加评选的教育科研成果应是2021年以来立项为区级课题以上的新成果。

2.正式出版或发表于全国中文核心期刊的成果。

3.凡参加过市级及其以上成果评审的成果不列入本次成果评审的范畴。

二、成果形式

参加评选的教育科研成果,包括教育研究的著作、论文、研究报告(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实验报告、案例研究报告等)。

三、评选标准

主要考察成果的科学性、实践性和先进性。

科学性:课题的研究有充分的理论依据或实践依据;研究方法运用科学、合理,研究过程清晰;研究结论有充分的数据与事实支撑。

实践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效回应当前教育改革与学校发展面临的真实问题;成果源自于研究者的亲自实践,具有可操作性和实用性;成果应用已取得实效。

先进性:成果对教育现象的规律性有新的认识;对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有开拓创新意义;在区同类研究中处于领先水平。

四、申报办法

1.各校教科室负责对本校成果的遴选工作,着重考察成果的参评资格。

2.每项成果的申报人需是全程参与研究过程,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做出主要贡献的人员,限定1位。主要研究成员最多为10位。

3.申报评审的教育科研成果,应送交以下材料:(1)填写崇明区第十四届教育教育科研成果奖申报表一份;(2)反映研究成果的研究报告主件二份(打印件);(3)如有成果有关的附件,可交一份;(4)各校上交材料时,还需递交学校成果汇总表文本和电子稿各一份,电子稿以“Excel”格式上传,指定邮箱为:liuweichao59627261@163.com。样张如下:

编号

成果名称

学校

姓名

课题级别






五、组织机构

由崇明区教育局成立崇明区第十四届教育科研成果奖评选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果评审的秘书处设在崇明区教育学院教育科学研究室,秘书处负责成果的申报受理、组织管理等工作。

六、日程安排

1.申报日期:2024年5月10日——5月20日;

2.评审工作:2024年5月21日——5月30日;

3.颁奖大会:2024年6月。

七、评审流程

1.对申报成果进行资格审核。

2.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成果进行初评。

3.对入围的成果奖的候选成果进行复评。

4.网上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布评奖结果

八、奖励办法

1.崇明区教育科学成果设立一、二、三等奖,原则上按照申报成果总数的10%、20%、30%设定奖项数。

2.对获奖的成果由教育局颁发获奖证书并结集出版。

 

附件:崇明区第十四届教育科研成果评选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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