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崇明区未成年人寒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1-19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400030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2024〕7号

  • 成文日期:

    2024-01-11

  • 发布日期:

    2024-01-19

各成员单位、乡镇、中小学、职校、校外活动场馆:

2023学年第一学期将于2024年1月19日结束,寒假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有益的寒假,现将2024年崇明区未成年人寒假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传承民族精神,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

各单位要坚持思想引领、文化涵育,根据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精心设计,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引导未成年人体验感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1.加强思想引导,筑牢理想信念精神根基。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红色资源、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各类文化场馆等资源,积极引导未成年人感悟中国共产党的丰功伟绩,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增强国家观念,在学思践悟中厚植爱国情怀,坚定理想信念。

2.加强文化涵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春节、元宵节等中华优秀传统节日是中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单位要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营造热烈、温馨、祥和的节日气氛。通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增强传统节日的体验感和文化感,引导学生深刻领悟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涵,增进文化自信。

3.加强谋划部署,奏响爱国主义时代强音。各学校要结合各年龄段学生特点,设计有针对性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和形式,提前部署新学期爱国主义教育各项工作,要将爱国主义教育贯穿学校教育全过程,办好、讲好思想政治理论课,进一步深化学科德育,提前做好开学第一课、第一次升旗仪式等策划工作。

(二)细化工作举措,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各单位要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帮助未成年人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培养积极乐观心态,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和谐健康发展。

1.加强科学指导,发挥全员导师制作用。各学校要科学安排未成年人寒假学习生活,严控寒假书面作业总量,鼓励布置探究性和实践性作业。要更好发挥全员导师制的作用,推广使用《师生关系构建指导手册》《家校沟通指导手册》,落实导师重点工作,加强对每一位学生的关心关怀和陪伴指导。各学校要指导未成年人制订合理计划,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引导未成年人养成良好上网习惯,自觉抵制和远离有害身心发展的内容;引导未成年人注重强健体魄、课外阅读和美育熏陶,提升综合素养;引导家长加强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劳动,落实《家庭劳动清单》,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2.加强关心关爱,深化心理健康工作。各学校要关注放假前后、开学前等关键时间节点未成年人的心理情绪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工作。导师、班主任要主动关心学生寒假生活,对家庭监护缺失、患病或家庭有重大变故的学生要及时给予关心关爱并提供必要帮助。要用好市、区心理健康服务资源,如上海市心理热线“962525”、青少年公共服务热线“12355”、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4001001690”、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幸福领航员QQ:2215195102等,进一步加强家校、区校、医教联动联防,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3.加强分类指导,推进实践育人工作。各单位要根据未成年人年龄特点,充分考虑场所、天气、时间等因素的合适性,做好高中学生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初中学生社会实践工作。引导未成年人接触社会、学做公益,培养关爱之心,倡导文明新风。社区及各类社会实践基地要积极提供劳动实践场所及岗位,引导未成年人涵养劳动精神,提升劳动技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各类育人场所要推出寒假特色项目,培育和增进未成年人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和专业精神。

4.加强家校社协同,深化家庭教育指导。各乡镇、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各类家庭教育指导活动,引导家长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理念,合理安排子女寒假生活,防止增加过重学业负担;指导家长帮助孩子合理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自觉抵制不良信息,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引导家长在假期内加强亲子陪伴交流,开展丰富多彩的寒假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上海家长学校”等市、区、校三级优质教育指导资源,缓解假期内亲子关系紧张、青春期沟通不畅等难题。

5.加强安全主题教育,提升学生安全意识。各学校要按照市教委发布的《2024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集中开展一次寒假安全专题教育活动,重点对寒假学生易发交通事故、火灾、居家安全事故等开展针对性教育;要通过家访、致家长的一封信和发布安全提示等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确保未成年人生命安全。同时要充分发挥辖区内公安、消防等资源优势,协同开展专题教育,通过多种方式提高教育的实效性,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三)凝聚各方合力,浓厚协同育人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双减”要求,健全“以学校为指导、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保障”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部门资源,形成协同育人合力。

1.加强协同联动,深入开展关爱帮扶。各乡镇、各学校要扎实细致开展好走访慰问、帮扶救助、送温暖等活动。要重点关注大病重病孩子、贫困家庭子女、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家庭监管和关爱缺失学生、近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学生等特殊群体,真情实意协助解决学习、生活方面的困难。

2.加强排查治理,共守健康成长环境。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双减”工作部署,深化治理,严防严查以各类名义违规开展的线上、线下学科类培训;多管齐下,持续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针对寒假学校少年宫、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场所)的开放活动,要加强安全隐患排查,确保火灾、治安事件等责任事故发生。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形成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工作体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保障寒假工作有序落实。各乡镇、各学校要认真制定2024年未成年人寒假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形成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的工作体系,保证寒假工作的落实,为未成年人“安全、快乐、健康、有益”过寒假奠定基础。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打造假期活动特色项目。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把本单位教育资源设计成寒假活动项目,为未成年人提供寒假活动的好去处;各乡镇要整合本区域教育资源,为未成年人搭建更多实践活动平台;各校外活动场馆要组织策划各类具有自己场馆特色的活动,吸引未成年人参与校外场馆的寒假活动。

(三)落实关爱,加强指导,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各学校要深入推进全员导师制工作,建立关心关爱多方合作机制,多渠道做好学生教育关爱服务工作。各乡镇、村居要发挥干部、志愿者、爱心妈妈、“五老人员”的作用,对辖区内的未成年人,特别要对特殊家庭未成年人及具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全覆盖家访,了解他们的家庭困难和存在问题,并给予真诚帮助,要开展结对关心和重点帮教工作,确保寒假期间无伤害事故。

请各单位将寒假工作计划于1月19日前、寒假工作总结于2月24日前,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至邮箱jjkyx2008@126.com。

 

附件:2024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

 

崇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崇明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崇    明    区    教   育   局   

共  青  团 崇 明  区 委  员 会

崇   明   区  妇  女 联 合  会

                             二〇二四年一月 



附件

 

2024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


1.遵守交通法规。不在马路上嬉戏打闹,不在行走和骑车时看手机、听音乐,不在车辆盲区、车库出入口、铁路道口等危险区域内玩要。不闯红灯、不翻越交通隔离栏,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及共享单车,不坐副驾驶座位。未满16周岁不驾驶电动自行车。

2.安全用电用气。不使用“三无”电器,不在同一接线板上同时使用多种大功率电器,不用湿手触摸电源开关和电器。使用燃气设备应开窗通风并看管,使用后及时关闭。发现火情,及时到室外拨打119。

3.防范流行疾病。注意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换衣,居家时经常开窗通风。注意营养均衡,作息规律,睡眠充足,养成运动习惯。不去或少去人多拥挤的公共场所。

4.注重自我保护。不去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酒吧等场所游玩。多去博物馆、科技馆、展览馆、运动馆等青少年社会实践场馆活动。

5.安全文明上网。严格控制上网时间,不沉溺虚拟空间。增强网络安全意识,不浏览低俗不良信息。规范网络安全行为,不发表侮辱欺凌他人言论,不在网上购买不安全用品或食品,不随意添加陌生网友,不单独约见网友。注意个人及家庭信息的保密。如遇要求转账等诈骗电话,及时与家长确认。

6.不入危险区域。不擅自进入轨道区间、在建工地、荒地、高压电线附近、停车场、危化品仓库等危险区域。

7.安全乘坐公交。先下后上文明乘车,站立时抓紧扶手不看手机,不与同伴嬉闹。发现可疑物品,及时报告工作人员,不擅自处置。保管好随身携带物品。

8.遵守公共秩序。乘自动扶梯抓好扶手,留意前方,注意脚下遇到人流拥挤要镇定,注意躲避,避免摔跤,不逆人流行走。遇到突发事件不慌张,要听从工作人员指挥或沿安全通道有序撤离。

9.防范溺水事件。不在河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塘等区域玩耍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发现落水者,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施救。

10.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不在外环线以内及外环线以外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11.安全快乐旅行。确需外出旅行的,一定要做好多方面的安全防护。选择正规、信誉好的旅行社旅游并签订旅游合同、购买旅游保险。住宿宾馆,要熟悉逃生通道。

12.学会情绪管理。感到烦恼时,可通过运动、沟通、倾诉等予以排解。情绪波动强烈时,主动寻求家长、老师、区心理中心24小时热线、962525或12355心理热线等帮助。多微笑,多自信,开心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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