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40000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德〔2023〕17号
成文日期:
2023-12-21
发布日期:
2023-12-2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
现将《崇明区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学校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各项任务,推进儿童友好学校建设。
附件:崇明区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3年12月21日
附件
崇明区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实施方案
为践行儿童友好理念,以儿童友好引领教育风尚,办好儿童喜欢的学校,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上海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开展儿童友好学校建设”的要求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印发的《上海市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崇明区教育局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坚持学生发展为本,坚持教育优先发展。践行儿童友好理念,实现学校教育的政策制度、空间建设、服务体系和发展环境对儿童更加友好。遵循儿童成长发展规律,提高儿童在学校学习和生活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让儿童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儿童优先。将儿童优先原则融入学校政策制定、空间环境建设、教学设施配置、课程体系构建和教学方式优化,开展有学校特色的儿童优先行动,营造儿童友好的校园文化氛围。
2.强化资源统筹。围绕儿童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统筹优化设施功能布局,挖掘存量潜力,引导学校空间适儿化建设,拓展高品质学习空间和活动空间建设。深化资源融合,促进各类设施综合高效利用,探索利用社会和社区优势资源丰富教育教学活动。
3.鼓励创新探索。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改革创新,结合校情实际,挖掘特色资源、出台创新举措,打造儿童友好服务品牌项目,推进重点功能区域和示范空间适度超前建设。
4.促进多元参与。坚持系统观念,强化儿童友好学校建设“一盘棋”理念,健全完善多领域、多部门工作协作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力量,发挥家校社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形成区域内共同推进儿童友好学校建设的合力。
(三)建设目标
根据《上海市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到2025年,全市将建设100所儿童友好试点学校,崇明根据区情,指导建设8-10所儿童友好学校试点校。在试点校建设的基础上,后续分年度分批次加大建设力度,到2028年,指导全区60%的学校达到建设要求;到2030年,指导全区90%的学校达到建设要求;到2035年,争取全区所有学段所有学校达到儿童友好学校建设要求,让儿童友好理念在全区幼儿园、中小学校全面落实。
二、建设任务
本区中小学(含中职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儿童友好学校的规划、设计、建设与改造等适用本方案。
(一)政策制度友好
1.加强儿童优先发展规划引领。学校应将“儿童优先、儿童平等、儿童参与、儿童视角”理念贯穿于校园的管理、教育教学和建设之中,学校的发展规划、重大制度等要充分体现儿童友好的教育价值取向。
2.强化儿童相关法治保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上海市学前教育与托育服务条例》等国家及本市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儿童权益保障机制。
3.健全儿童参与机制。推动儿童全方位参与融入学校、城市社会生活,畅通儿童参与渠道,倾听儿童及监护人的声音。充分依托学校团、队、学生会等组织,丰富儿童建言渠道,拓展儿童代表群体的覆盖面,构建完善儿童建言引导、征集、反馈、宣传为一体的参与机制。
(二)空间建设友好
1.提升基础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大基础相对薄弱学校的教育资源投入,办学(园)条件满足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要求。幼儿园创造条件增加托额供给,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推进无障碍校园环境建设,满足各类特殊学生的教育需求,促进特殊教育优质融合发展。
2.推进校园空间适儿化改造。围绕儿童课堂教育和课间、课后实践活动需求,推进学校各类服务设施和场地适儿化改造。室内外学习、活动和生活等空间的建设和设施设备的配置应满足相关标准要求,符合儿童身心发展需要,并具有丰富性、趣味性、便捷性和安全性。
(三)服务体系友好
1.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保障基础教育办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标准要求及办学质量评价指标,注重学段衔接教育。开展教育数字化转型建设,丰富教育数字化应用场景。
2.加强儿童身心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学校建立健全儿童体质、心理、卫生健康的发展、预防、评估、干预机制。儿童作息时间管理制度合理,加强儿童作业、户外运动、睡眠、膳食等管理。建有完备的儿童身心健康档案,对体质或心理有特殊需求儿童能给予及时帮助,促进儿童体质、心理健康发展。
3.丰富儿童学习活动体验。深化德育工作,定期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的学习体验活动,推动校园文化传承发展。因校制宜开展多元活动,满足儿童参与体育、艺术、科技、劳动等教育活动的需求。充分挖掘资源,开展适宜的校外实践活动和国际交流活动。
(四)发展环境友好
1.健全家校社协同发展机制。创建校园和谐的人际环境,师生、生生之间做到平等、公正、真诚、互助。推进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增强家庭监护责任意识和能力,关注家长意见和建议并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培养儿童良好思想品行和生活习惯;强化社会协同发展,畅通与社区、公安、医疗等部门沟通机制,获得社会对学校工作的支持和帮助。
2.打造安全文明校园环境。落实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夯实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基础。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防力量配备到位、物防技防设施完善。学校风险防控、隐患排除及事故处置机制完善。安全教育实效性强,师生安全素养较高。优化数字网络环境,做好网络安全教育及信息安全管理。
3.加强特殊儿童的关爱。为特殊群体子女提供公平优质教育,加强家庭经济困难等困境儿童资助保障,确保适龄儿童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失学。开展学习、行为、成长困难儿童的帮扶,确保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需求。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领导,合力推进。为确保崇明区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教育局成立“崇明区儿童友好学校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也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架构,围绕建设指标,齐抓共管,共同做好崇明区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工作。
崇明区儿童友好学校建设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龚耀飞 黄宗逵
副组长:陆惠星 陆 琴 吴美华 陆 杰 耿慧慧
成 员:秦晓沂 黄 波 龚 俊 黄宁宁 沈晓柳 黄姗姗 李启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陆琴兼任,常务副主任由李启华担任,成员由蔡锦宇、张东琴组成。
(二)加强研讨,共同提升。为保证崇明区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工作的质量,教育局将组织形式多样的培训指导、交流研讨、案例征集、自查自纠等活动,对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工作进行过程性指导管理。
(三)加强督查,确保质量。教育局将联合督导室对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工作实施督导评估制,加强对各学校建设进程督查指导。责任督学对照各学段建设指标,对各校在政策制度友好、空间建设友好、服务体系友好、成长环境友好等建设指标进行指导评估。
四、推进计划
第一阶段:(2023年—2025年)
1.2023年,全面落实市级《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实施方案》,认真研制区级《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实施方案》;推荐8-10所学校参与上海市儿童友好学校试点校建设工作。
2.2024年—2025年,指导参与上海市儿童友好学校试点校建设工作的学校,按照《上海市儿童友好学校创建评价指标(试行)》开展自评,教育局组织力量初评,最终迎接市级专家评定。
第二阶段:2026年起
1.根据市教委关于2026年起常态化推进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工作的要求,崇明区将在前期市级引领推进儿童友好学校试点校的基础上,制定区级作为主体推进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
2.教育局将分年度分批次推进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工作,采取区级推荐、学校自荐相结合的办法申报,教育局组织力量评定,落实2028、2030、2035年的建设目标。
五、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教育局将统筹推进区域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工作,确定责任部门,落实专人负责,明确建设时间和进度要求,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压实工作职责,合力推进儿童友好学校建设任务落地实施。
(二)经费保障。教育局将每年投入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工作经费,为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工作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学校要用足用好工作经费,根据《上海市儿童友好学校建设指标》要求,做好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工作。
(三)宣传引导。教育局和学校要以开展儿童友好学校建设工作为契机,拓展宣传渠道,利用上海崇明、崇明教育、学校公众号等平台传播儿童友好理念,提高师生、家长的知晓率与参与度,营造建设儿童友好学校的良好氛围。
附件:1.《上海市儿童友好学校建设指标(试行)》(幼儿园)
2.《上海市儿童友好学校建设指标(试行)》(义务教育学校)
3.《上海市儿童友好学校建设指标(试行)》(普通高中)
4.《上海市儿童友好学校建设指标(试行)》(中职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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