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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9-22 00:00
浏览次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300134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2023〕37号
成文日期:
2023-09-13
发布日期:
2023-09-2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成人学校、直属单位:
经研究决定:
龚莉同志不再担任崇明区教育统德育专职干部。
特此通知。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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