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300112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成职〔2023〕5号
成文日期:
2023-07-16
发布日期:
2023-07-2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新纪元双语学校:
你单位提供的《关于上海新纪元双语学校变更办学内容的申请报告》已收悉。根据上海市教育评估协会(报告编号:2023-0510)对你校办学条件及相关办学申请材料的评估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之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变更办学内容为民办学历教育(小学、初中、高中),办学类型为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接本批复后,请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推进普通高中学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及时到区民政局办理学校变更登记手续。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加快推进工程实施,必须在学校完成运动场地整修并取得塑胶场地成品检测合格报告以后方能开展相关办学业务活动。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6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