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明区教育系统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3-23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300038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财〔2023〕6号

  • 成文日期:

    2023-03-20

  • 发布日期:

    2023-03-23

各基层单位:

现将《崇明区教育系统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抓好贯彻落实,确保项目落地落实。

 

附件:崇明区教育系统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3年3月20日


附件

 

崇明区教育系统光伏开发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与本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和关于可再生能源建设任务目标,进一步推动我区教育系统能源系统低碳化转型和提升可再生能源使用比例,根据《崇明区公共机构光伏开发应用行动方案》(沪崇机管〔2022〕42号)、《崇明区公共机构光伏建设管理实施意见》(沪崇机管〔2022〕43号)要求,以共享节能效益为基础,以坚持“市场运作、规范引导、有序推进”为原则,全面推进基层学校光伏开发建设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区发改委和区机管局联合印发的崇明区公共机构光伏建设目标,到2025年10月底前,我区教育系统须完成不少于6800千瓦光伏发电建成投运任务(相当于安装6.8万平方米光伏)。其中,2023年完成2300千瓦,2024年完成2500千瓦,2025年完成2000千瓦。

二、范围对象

新建学校建筑屋顶安装光伏面积不低于50%,已建学校建筑屋顶在确保房屋安全的前提下,对可利用面积因地制宜实施改造,2030年前实现能改尽改。

三、工作安排

(一)统一部署,制定三年光伏开发建设计划

按照“先易后难、新建学校与已建学校同步推进”的原则进行统一部署,根据区政府下达的光伏开发建设目标,科学制定崇明区教育系统光伏开发建设计划(见附件)。在推进过程中,结合学校房屋修缮项目,积极探索光伏建设与开发应用的成功经验,实现重点引领示范,有序稳步推进。

(二)规范管理,确保光伏开发建设安全运行

光伏建设项目设备应铺设在主体合法建筑屋面上,违章建筑上不得安装光伏。建筑屋顶安装光伏必须考虑房屋屋顶负荷承载,须由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单位出具屋顶承载安全鉴定报告。光伏建设项目采用的太阳能组件须为国家指定机构认证的优质性能产品,光伏支架必须采用防腐防锈材质,采用的太阳能组件、逆变器等须经区供电部门验收通过。光伏发电系统应具备实时监测功能,发电量等有关信息具备接入移动设备APP的能力,相关信息应与光伏建设学校、教育局主管部门、区节能监测部门共享。

光伏建设企业在工程施工时,必须完成项目建设网上备案,做好光伏开发建设设计和发电并网接入方案,施工过程中要加强安全风险防范,科学管理,文明施工,保证光伏开发建设安全和质量。光伏开发建设完成后,应上报区发改委进行规模确认,并完成并网发电。

(三)市场运作,实现光伏开发建设效益共享

光伏建设项目按照市场化、标准化和规范化模式开展实施,教育局采用社会招标方式落实光伏项目建设企业,建设学校和光伏建设企业参照国家和本区有关光伏建设合同能源管理技术规范要求,细化光伏开发建设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不得超过20年,按照市场机制,合理确定学校与光伏建设企业开发建设效益共享比例。效益共享方式可以采用发电效益提成或房屋屋顶租赁两种模式,发电提成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光伏发电总量效益的5%(可以根据国网上海公司当时电价进行折算),房屋屋顶租赁价格原则上不低于每平方每年5元的标准。光伏建设企业应按照合同约定,共享收益在学校每月支付光伏建设企业的电费中加以抵扣。

(四)有序推进,按时完成光伏开发建设目标任务

区教育局成立推进教育系统光伏开发建设工作专项领导小组,加强与区相关职能部门交流沟通,建立区发改委、区机管局、区节能主管部门常态化联系机制,统筹协调各方资源,充分发挥大型国型企业资金和技术方面的优势,确保光伏开发建设项目政策到位、措施到位、成效到位。

教育事务服务保障中心、各光伏建设学校明确责任分工,按照教育系统光伏开发建设目标计划,制定光伏开发建设“一校一方案”,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按照建设推进计划和项目完成时间节点,着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五)加强宣传,树立“绿色发展、生态发展”理念

结合教育系统落实推进光伏开发建设目标任务及管理工作要求,组织光伏开发建设项目专题宣传和可再生能源应用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全体师生对国家大力开展绿色能源建设的思想认识,在学校中营造“节能降碳、增收共赢”的良好氛围,通过光伏开发建设与碳达峰、碳中和知识的科普工作,塑造“绿色发展、生态发展”的理念。

四、职责分工

区教育局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光伏开发项目建设,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教育系统光伏开发建设项目实施。

教育事务服务保障中心是教育系统光伏开发建设的组织单位,具体负责光伏开发建设的计划制定和项目推进,承担各基层学校光伏开发建设的工作指导和质量安全管理。

光伏建设学校是教育系统光伏开发建设的实施单位,按照区教育局光伏开发建设推进计划,成立学校光伏开发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在教育事务服务保障中心指导下,配合光伏建设企业完成光伏项目建设,协同做好光伏发电的后期运维工作。

 

附件1-1:崇明区教育系统光伏开发建设计划表(2023年至2025年)


附件1-1

崇明区教育系统光伏开发建设计划表

(2023年至2025年)

序 号

单  位

屋顶光伏面积 (平方米)

光伏装机容量(千瓦)

完成时间

1

东滩高中

2500

250

2023年

2

风清幼儿园

1500

150

2023年

3

崇明中学

8000

800

2023年

4

工技校

12000

1200

2023年

5

庙镇学校

2500

250

2023年

6

江帆小学

2000

200

2024年

7

江帆中学

2000

200

2024年

8

扬子中学

3000

300

2024年

9

东门中学

3000

300

2024年

10

民本中学

3000

300

2024年

11

正大中学

3000

300

2024年

12

新城九年一贯制学校

5500

550

2024年

 

 

崇明区教育系统光伏开发建设计划表

(2023年至2025年)

序 号

单  位

屋顶光伏面积 (平方米)

光伏装机容量(千瓦)

完成时间

13

裕安中学

2000

200

2025年

14

裕安小学

2000

200

2025年

15

东门小学

2000

200

2025年

16

明珠小学

2500

250

2025年

17

长兴小学

6000

600

2025年

18

长兴中学

2500

250

2025年

19

长明中学

2500

250

2025年

20

长兴完全 中学

2500

250

2025年

合计


70000

7000


21

新海学校

3000

300

备选

22

堡镇中学

3000

300

备选

23

青中心

2000

200

备选

24

东平基地

2000

200

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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