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公开内容 /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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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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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2-0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2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崇明区教育局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部署,扎实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审批权力监督,积极推广网上业务办理,压缩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公示审批程序,明确受理条件和办理标准,提高办理进度,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应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积极创造良好的教育行业营商环境。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我局共计收到行政许可事项申请421件,受理421件,批准419件。其中,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审批213件;高级中学、中职学校教师资格审查(初审)61件;义务教育适龄青少年缓学核准52件;校车使用许可45件;实施高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非学历教育的民办学校设立(含筹设)、分立、合并、变更和终止的审批44件。按期办结421件,超期办件0件,按时办结率100%。上述事项均未收取相关费用。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开展培训机构专项检查。由区培联办牵头,联合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去卫健委、区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围绕“疫情防控、培训时间、培训范围、收费管理、培训资质、教材使用、消防卫生、资金风险”等方面,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多轮检查,全年累计检查379家次。通过联合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落实“双减”政策相关要求,巩固成果、深化治理、防范风险。
加强校车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区教育局联合区交警大队在开学前对全区中、小、幼儿40辆在用校车的校车使用许可、校车驾驶人资质、车辆行驶路线、车容车况、日常管理等进行了全覆盖检查,针对存在问题的校车已对其使用、管理单位发出限期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
四、改革创新情况
依托“一网通办”,提升办理效率。“校车使用许可”实施全程网办以来,以往需要线下反复确认、多次提交的材料,现在只需网上提交,工作人员受理后根据材料情况及时提醒线上补正,大大提升办理速度。
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平台建设。学科类和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全额纳入监管范围,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协同监管,强化风险预警,推进行业自律,严防妥处“退费难”“卷钱跑路”等问题。目前全区经教育许可的校外培训机构45家中已开立预收费专用专户37家、已开通支付宝支付渠道25家,纳入到预收费监管范围。其余8家机构因办学许可证到期而无法办理预收费专户,未开立该账户前实行后收费,采用“一课一销”的方式;实行“一证一户”收费托管。
五、监督制约情况
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严格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依法依规办理。将行政许可审批、复核、检查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确保流程合理高效。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针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整改和现场复查等措施。
本年度,我局未发生行政审批相关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2年,我局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情况总体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监督执法体系健全程度、行业行政许可管理能力有待加强等。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市、区有关部门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实施监管,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持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对现有的行政许可项目,我局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规范审批行为,规范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夯实服务队伍基础,更好地服务于群众。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