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明区区级骨干教师认定标准》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01-18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300035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2023〕4号

  • 成文日期:

    2023-01-17

  • 发布日期:

    2023-01-18

各基层单位:

现将《崇明区区级骨干教师认定标准》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

 

附件:崇明区区级骨干教师认定标准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3年1月17日

 

附件


崇明区区级骨干教师认定标准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17〕6号)、《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委发〔2018〕18号)等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师专业成长规律,建立并优化骨干教师发展梯队,建设一支理想信念坚定、师德师风高尚、专业水平高超、终身发展能力强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打造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相匹配的一流教育,根据崇明实际,特制定本区区级骨干教师认定标准。

一、区级骨干教师范围

崇明区教育系统中思想政治素质过硬、职业道德水平高、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强,在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中起带头作用的专任教师,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获得区级及以上各类荣誉称号的教师;

(二)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德育等专项评比等第奖的教师;

(三)入选区级及以上各类后备人才培养计划的教师;

(四)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教师。

二、区级骨干教师任务

区级骨干教师应当推动和引领学科发展,研发教师培训课程,培养年轻教师,主要承担以下任务。

(一)带领团队发展

组建学习团队,建立工作室、学区学习共同体、教研组、备课组、青年教师团队和项目组等,带领团队与培养对象研究构建学科知识图谱,对教学方式变革、学习方式转变、特色课程建设、提升德育工作实效、学校体育和艺术教育改革、教育信息化、教育国际化、教师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区域的教育综合改革相关方向进行研究,实现团队整体与培养对象较显著的专业提升。

(二)抓好课题研究

开展课程、课堂、教育教学研究,研发区域学科教师培训课程、主题研修课程、学校校本课程,通过课程研发、培训讲座和课程指导来提升课程研究力。承担课堂教学改革任务,立足课堂开展主题课堂教学研究。参与区域重点项目研究,开展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研究,提升自身与区域整体课题研究水平。

(三)做好带教示范

履行带教、带队职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各级骨干教师分层分类做好带教、带队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内容、有过程、有效果、有评价。注重言传身教,率先垂范,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通过教学示范课、研讨课以及“空中课堂”“崇师在线”“德育精品课”等活动,以教学实际成效示范,以敬业态度授业影响,通过实践活动展示、辐射、引领。

(四)引领学科建设

发挥骨干教师在学科建设中的关键作用,提升学科区域教育教学整体水平,通过课程建设与课程培训、课堂教学展示与教学竞赛评比等方式引领学科建设与发展。面向学校、基地学校、教育集团和全区展示、推广学科研修成果,推动、辐射、引领学科发展。

三、区级骨干教师发展保障

(一)区教育局、区教育学院和各单位提供培训、进修机会,予以时间和经费保障。

(二)区教育局、区教育学院和各单位搭建骨干教师成长培养平台,促进骨干教师专业发展。

(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区教育局和各单位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时对骨干教师予以倾斜,做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四)区委组织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按照本市本区人才激励保障相关政策,对教师队伍建设项目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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