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300034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2023〕3号
成文日期:
2023-01-10
发布日期:
2023-01-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成员单位、乡镇,中小学、职校、校外活动场馆:
2022学年第一学期将于2023年1月17日结束,寒假从1月18日开始,至2月14日结束。
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形势下学生突出心理问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有益的寒假,现将2023年崇明区未成年人寒假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强化价值引领,赓续民族精神
各单位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精心设计,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引导未成年人在精神文化活动中体验感悟红色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赓续民族精神。
1.充分挖掘利用红色资源。各单位要积极引导未成年人通过观摩经典影片、学习英雄事迹、组织“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教育读书活动等,感悟中国共产党丰功伟绩、精神品质和改革开放伟大成就,在学思践悟中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
2.深入开展节庆文化教育。春节、元宵节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各单位要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营造热烈、温馨、祥和的节日气氛。通过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在写春联、剪窗花、包饺子、做汤圆、猜灯谜等活动中,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民俗风情,感受优秀传统文化魅力,增强家风情感凝聚和文化自信。
(二)加强科学指导,保障身心健康
各单位要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加强指导, 帮助未成年人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培养积极乐观心理品质,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和谐发展。
1.加强寒假生活指导。各学校要科学安排未成年人寒假学习生活,严格控制寒假书面作业总量,鼓励布置探究性和实践性作业。要发挥好全员导师制的作用,明确“良师益友”“家校沟通”基本职责,落实“一次学生家访、一次谈心谈话、一次书面反馈”基本任务。导师、班主任要主动与学生开展交流,关心学生的寒假生活。各学校要指导未成年人制订合理计划,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作息规律;要引导未成年人培养自信乐观的心态,养成良好上网习惯,自觉抵制和远离网络有害身心发展的内容;要引导未成年人注重强健体魄、课外阅读和美育熏陶,提升综合素养;要根据未成年人年龄特点,抓住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中的劳动实践机会,鼓励未成年人自觉参与、自己动手,提高自身基本劳动能力,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各学校要关注好放假前、开学前等关键时间节点未成年人的心理变化,有针对性地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和疏导工作。要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形势下学生突出心理问题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评估疫情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带来的影响,因地因校制定专项工作方案,采取针对性对策,分类实施监测预警和干预,防重症、防危机、防极端。要用好市、区心理健康服务资源,如上海市心理热线“962525”、青少年公共服务热线“12355”、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24小时心理咨询热线“4001001690”、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幸福领航员QQ:2215195102等,进一步加强家校、区校、医教联动联防,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3.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理念,合理安排子女寒假生活,防止增加过重学业负担;要充分利用“上海家长学校”等市、区、校三级优质教育指导资源,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解疑释惑,缓解假期内亲子关系紧张、青春期沟通不畅等难题。要指导家长教育子女合理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自觉抵制不良信息。要引导家长重视在假期内加强亲子陪伴交流,积极构建亲密和谐的亲子关系。
4.加强安全教育。各学校要按照市教委、市未保办发布的《2022学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集中开展一次寒假安全专题教育活动,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一次交通安全、防火安全、治安防范、疫情防控等安全实训。以预防交通事故、火灾、食物中毒和网络沉迷等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防各类安全事件发生。要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和发布安全提示等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提高安全自救能力,确保未成年人人身安全。
5.加强“乙类乙管”后的疫情防控工作。要引导未成年人树牢并自觉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倡导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保持社交距离、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自觉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疫情严重期间减少聚集,尽量减少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指导未成年人和家人一起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及时在家做好监护或及时就诊。
(三)强化协同育人,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双减”要求,建立健全“以学校为指导、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保障”的工作机制,以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需求为原则,整合好各部门资源,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形成协同育人合力。
1.做好关爱帮扶工作。各乡镇、各学校要扎实细致地开展好走访慰问、帮扶救助、送温暖等活动。要关注大病重病孩子、贫困家庭子女、困境儿童、社会散居孤儿、留守儿童、家庭监管和关爱缺失学生、近期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学生等特殊群体,特别要关注疫情期间服务保障民生人员、疫情救治岗位医护人员等子女的寒假生活,协助解决学习、生活方面的困难。有关学校要安排好内地民族班学生留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帮助他们度过一个快乐的寒假、温馨的新年。
2.做好环境优化工作。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双减”工作部署,深化治理,严防严查以各类名义违规开展的线上、线下学科类培训;多管齐下,持续强化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无火灾、盗窃、治安事件等责任事故发生。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各自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形成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工作体系,规范未成年人娱乐服务,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综合协调,落实工作。各乡镇、各学校要认真制定2023年未成年人寒假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形成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的工作体系,保证寒假工作的落实,为未成年人“安全、快乐、健康、有益”过寒假奠定基础。
2.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打造特色。随着疫情防控政策不断优化调整,各单位要重点丰富线上活动形式。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把本单位教育资源设计成寒假活动项目,为未成年人提供丰富活动菜单;各乡镇要整合本区域内资源,为未成年人搭建更多活动平台;各校外活动场馆要组织策划各类具有自己场馆特色的活动,吸引未成年人参与寒假活动。
3.落实关爱,加强指导,务实高效。各学校要建立关心关爱多方合作机制,多渠道做好学生教育服务工作,特别要做好特殊家庭学生、特殊学生的关心关爱工作。各乡镇、村居要发挥干部、志愿者、爱心妈妈、“五老人员”的作用,对辖区内的特殊家庭学生及特殊学生要摸清底细,了解他们的家庭困难和存在问题,并给予真诚帮助和解决,同时要开展结对关心和重点帮教工作,确保寒假期间无伤害事故。
请各单位将寒假工作计划于1月18日前、寒假工作总结于2月24前,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至邮箱jjkyx2008@126.com。
附件:2022学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
崇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崇明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崇明区教育局
共青团崇明区委员会
崇明区妇女联合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
附件
2022学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
1.加强个人疫情防控。乘坐公共交通、电梯、到密闭场所时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外出回家先洗手、换衣,居家时要经常开窗通风,作息规律、加强锻练、营养均衡。如有感染新冠等症状或高烧症状,不盲目服药。
2.遵守交通法规。12 周岁以下学生不骑自行车或共享单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16周岁以上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乘坐机动车须系好安全带,12周岁以下学生不得坐副驾驶座位。低温、雨雪、雾霾天气尽量少出门,若出门应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如离沪返沪务必注意途中安全。
3.注意居家安全。不在飘窗或阳台上玩耍,不往窗外抛物,独自在家时不给陌生人开门。不使用“三无”电器,不在同一接线板上同时接插多种大功率电器,不用湿手触摸电源开关和电器。发现火情沉着应对,及时到室外拨打119。居家劳动时若使用刀具、燃气设备等应由家长指导,使用燃气时开窗通风,劳动结束,刀具应及时安全放置,燃气应及时关闭。
4.注重自我保护。不去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酒吧等场所。不与陌生人交谈,不接受陌生人请喝或礼物,不坐陌生人车辆。不擅自进入轨道区间、在建工地、荒地、高压电线附近、停车场、危化品仓库等危险区域。不饮酒、不吸烟、不触碰违禁品。
5.安全文明上网。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不浏览低俗不良信息,不加入不健康圈群,不发表侮辱欺凌他人等不正当言论。严格控制上网时间,不沉溺网络游戏,不随意添加陌生为网友,不单独约见网友,不随意上传照片、住址、电话等个人及家庭信息,不随意打赏。
6.遵守公共秩序。公共场所不嘻闹、不喧哗。乘自动扶梯抓好扶手,留意前方,注意脚下。遇到人流拥挤要镇定,注意躲避,避免下蹲或摔跤,不逆人流行走。遇到突发事件不慌张,要听从现场指挥或沿安全通道有序撤离。
7.防范溺水事件。不在河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塘等区域玩耍,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低龄学生去游泳池游泳应有家长陪伴。发现落水者,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施救。
8.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不在外环线以内及外环线以外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9.理性参加培训。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培训项目和培训时间,选择已实施“银行定期划扣”等有效保障预付资金安全机制的机构,理性缴纳培训费用,预交培训费应注意查看预收费专用账户等公示信息,一次性缴纳费用不超3个月或60课时,参照《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2年上海版)》签订合同,自觉抵制“一对一”等变相违规培训,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10.加强心理安全。以平和的心态,理性看待身边的人或事。感到烦恼时,通过运动、沟通、倾诉等予以排解。情绪波动强烈时,主动寻求家长、老师、各区24小时服务热线、12355和962525心理热线或专业机构的帮助。遇到困难与挫折,用积极的心理暗示,激发自己的信心。学会情绪管理,开心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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