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200043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成职〔2022〕21号
成文日期:
2022-06-28
发布日期:
2022-06-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华夏艺术专修学院:
你院提交的申请变更办学内容的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上海市自学考试助学机构设置标准》,经研究,同意上海华夏艺术专修学院办学内容由自学考试助学、中小学生文化学科培训变更为自学考试助学。
接此批复后,请及时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依法诚信规范办学,切实保证教学质量。
特此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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