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200032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2022〕36号
成文日期:
2022-06-27
发布日期:
2022-06-3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成校、直属单位:
2021学年第二学期于2022年6月30日结束(初、高三年级根据中高考时间适当延后),暑假从2022年7月1日开始,至8月31日结束。2022学年第一学期于9月1日正式上课。为做好本学期结束工作和暑期工作,使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安全、健康、充实、愉快的暑假,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学期结束工作
(一)统筹做好期末各项常规管理
1.做好期末综合评价工作。义务教育学校1-8年级和高一年级,本学期结束由学校组织综合评价,倡导过程性评价和增值性评价,强调评价的诊断、改进与激励作用。建议学校结合学生的线上学习表现、作业完成情况等,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不得组织统一考试、不得排名。
2.做好期末总结工作。根据疫情期间在线教育各项要求,完成线上线下教育书面总结。总结在线教育和返校复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查找存在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各学校在学期结束前要认真做好档案收集工作,并利用暑期做好各类档案的规范化立卷归档工作。
3.完成各项费用结算。学期结束时,各学校应根据市相关收费文件及崇教财〔2015〕57号文件要求,做好代办服务性收费的结算工作,由学校向学生家长发放用款清单,收取的代办费实行多退少不补。幼儿园要向学生家长公布膳食账及有关费用账目。2022年秋季学期代办服务性收费有调整的,必须在开学前走完相关流程并报局计财科。
(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4.开展全覆盖安全检查。各单位放假前应切断暑假期间不使用设备的电源、水源,关闭所有门窗,做好防火防盗措施,师生的贵重物品一般不得放置在学校内;要加强对校园电路、电脑房、体育设施设备、液化气钢瓶存放间、危险化学品存放间等重点安全环节的检查,如发现险情,立即采取措施,杜绝事故发生。学校要在开学前组织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对于长时间未使用的液化气钢瓶、电器设备等应进行检查(检测)后方可使用,为学生新学年到校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各单位每月底及时上报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表。
5.加强专题宣传教育。各学校要重点围绕新冠疫情防控常识和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中暑、防肠道传染病及其他食源性疾病、防交通安全事故、防沉迷网络游戏等暑期易发多发问题开展专题宣传教育,并根据学生年龄段等特点布置暑假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要根据学校实际开展其他类型专题安全教育,并通过家长会、家校平台等方式积极向学生家长宣传安全常识,明确暑假期间学生家长应配合学校共同做好的安全教育及防范工作事项。
6.做好设施设备检修保养。各单位要按计划做好设施、设备的暑期维修、保养工作,有在建项目或维修项目的学校,要确保有专人现场管理,保证疫情防控和安全施工,注意施工进度,确保正常开学。要加强资产管理,报废资产和残值确认等应按规定程序执行,回收单位确定符合财政要求。凡可能影响涉及环境质量的项目,必须进行环境检测,合格后才能交付使用。规范公务用车运行和维护,加强校产、校具的保管工作,尤其是化学制剂等危险品,必须妥善做好保管工作。
二、精心组织安排暑期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
7.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成立暑期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校(园)长一把手负总责,坚持把确保安全作为暑期工作的首要任务,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暑假期间各项工作措施有效落实;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暑期工作计划,并在放假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至区教育局小教科邮箱(cmjyjjjk@163.com)。
8.加强值班值守。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暑假期间值班制度,思想重视,责任到人,对各类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置;要加强信息报送,发生重大事件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要加强台风、暴雨等气象灾害期间值班及抢险救灾工作。对暑期各学校的值班情况,学校安全管理中心将组织抽查并进行通报;各单位暑期值班表(详见附件《崇明区教育系统暑假期间单位值班表》)请于7月1日前一式两份交局党政办404室。
(二)加强学生思想政治与品德教育
9.开展读书活动。各学校要结合区“小学生阅读素养提升”项目、中小学语文统编教材配套书目、市图工委《红色经典阅读推荐书目》,充分利用学校图书馆阵地和资源,规范推荐暑期学生阅读书单,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读书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市图工委在线活动。
10.开展主题教育。各学校要围绕喜迎党的二十大主线,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实际,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从小学党史,永远跟党走”“红色学堂”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革命历史遗址、革命历史博物馆、革命先辈纪念馆、烈士陵园、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文化志愿服务基地等场所作用,通过课题调研、主题寻访、修身讲堂、阅读演讲活动等形式,巩固拓展未成年人思想教育阵地,加深对革命传统和革命精神的感悟,培养对党的深厚感情。
11.强化劳动实践。要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组织未成年人参加力所能及的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服务性劳动,鼓励未成年人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家里的事情帮着做,在家庭中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形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和积极的劳动态度。学习身边劳动者的可贵品质,唱响“我是未来劳动者”的价值认同。
(三)丰富学生暑假生活
12.严格控制暑假作业总量。对各学科的作业总量要进行科学整合,统筹协调,要严格按照“五项管理”要求,做到合理适量,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和睡眠时间。要合理设计书写表达类、实践探究类、艺术鉴赏类等不同类型作业;鼓励布置分层作业、弹性作业和荣誉作业,科学设计探究性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探索跨学科综合性作业,并做好评价记录工作。各学校要根据学生年龄段等特点布置暑期消防等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通过完成暑假消防作业来增强消防安全意识。要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各中小学严禁利用暑期进行补课或提前上新课。
13.开展体育、科技、艺术类活动。严格落实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要求,坚持家校共育,明确学生暑假期间每天完成参与校外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一小时活动任务,由父母监督或共同参与。充分利用和发挥体育类、科技类、艺术类、民族文化教育类等项目的活动优势,认真组织好各类兴趣活动,丰富学生假期生活。
14.做好托幼服务工作。幼儿园要做好小班和托班适龄幼儿招生入园工作。要继续做好家园沟通和家教指导等工作,特别是针对幼儿防暑降温、饮食卫生、安全防病等方面开展健康教育。要严格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做好相关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要加强内涵建设和多元培训,促进业务水平提高和保教队伍专业发展。要提前谋划统筹考虑,为新学期做好师资、环境等准备工作。要继续对照普及普惠督导指标查找问题,整改落实。要做好普惠性托育点改造和人员培训等工作。
(四)加强家校沟通
15.保持家校密切联系。学校要通过假期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以健康的思想和品行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提倡利用休闲时间开展家庭读书读报、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活动,引导家长加强对孩子使用手机的督促管理,注重培养孩子正确使用手机的良好习惯,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在暑假期间过度使用手机、沉迷网络游戏。各学校要在学期结束前召开家长会,指导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担当起孩子暑期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职责,做好孩子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护送工作。要继续做好“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各中小学要有计划地安排学校领导、班主任、任课教师、导师进行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家访,了解学生暑期生活及家庭教育情况,指导家长掌握家庭教育技巧和亲子沟通方式,指导和帮助学生家长营造良好家庭教育氛围。特殊家庭学生要做到全覆盖家访,教师在进行家校沟通时要着重了解家庭教养方式、家庭结构、家庭矛盾等关键信息。尤其要关注处于打骂、讽刺等教育环境中的孩子,要对其家长进行有针对性地家庭教育指导,避免因亲子冲突引发学生冲动行为。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保持家园沟通,做好家长科学育儿指导。
16.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各学校要集中力量在学期结束前全覆盖做细做实情况摸排、关心关爱等基础性工作。要对每位学生全覆盖落实一次心理状况排摸;对须重点关注群体全覆盖落实咨询辅导,全覆盖开展家访或家校沟通,并协同相关社区力量;对住校学生全覆盖落实一次走访寝室和谈心谈话;要组织班主任全覆盖开展一次线上心理健康教育主题班(队)会;要对中小学全体教师全覆盖开展一次心理危机初步识别能力培训。暑假期间要特别关注学校、班级中因各种原因引起自卑、孤僻、焦虑、抑郁等情绪问题和行为问题的学生,做好关心关爱和辅导工作;要指导家长做孩子心灵的守护者,密切观察关注孩子暑假期间的情绪、行为表现,多陪伴安抚孩子;要确保24小时热线“人人知晓”,告知学生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援助支持,使中小学生能够获得及时到位的心理辅导(崇明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24小时咨询热线及线下咨询预约电话:4001001690)。
17.落实教师下插假日学校工作。各学校要落实教师下插村(居)假日学校工作,插村(居)教师要协助做好假日学校制订活动计划,参与假日学校活动指导等工作,并及时掌握所插村(居)未成年人假期生活学习等情况(视疫情形势发展变化,根据上级通知要求作动态调整)。
(五)落实防疫要求
18.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暑假期间,外来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园。相关人员如需进入学校的(如维修工人等),必须提供健康码和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经校门口测温扫场所码(或数字哨兵验证)后佩戴口罩进入校园,并做好信息登记。学校在暑假结束前(开学前一周),开展校园全面清洁消毒。
19.暂停开放活动场所。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形势需要,各单位教育活动场所(包括图书馆、电脑房等)和体育场地,暑假期间一律不对外开放。学校食堂严禁外借用于承办婚丧喜宴等社会性活动。学校体育场地根据市教委会议精神暂停开放,何时重新对外开放待市教委通知。
20.关注师生员工假期出沪情况及健康状况。暑假期间出沪的师生员工,出发前关注好国内疫情动态,并做好途中的常态化防疫;不出境,不去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出沪的师生员工主动向学校报备,学校要全面掌握、关注师生员工的离沪动态,并由专人网络报告每日师生离沪数;所有出沪人员回沪后进行14天的自我健康观察(返校前完成14天在沪自我健康观察),如回沪后14天内所到或途径地区划为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家长)必须及时向学校和社区报告,并按防控要求配合社区严格做好相关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等工作。暑假期间各校关注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如师生员工本人出现确诊(包括无症状感染),或被列为密接、次密接等情况需第一时间报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并积极配合社区疫情管控各类工作手势。同时,尽量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所和人群聚集的地方,如确需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应当科学佩戴口罩,降低感染风险,外出回家后应注意及时做好卫生清洁工作。
(六)筹备好“开学第一周”工作
21.做好安全教育周筹备工作。根据市教委要求,“开学第一周”为安全教育周,各单位要提前筹划主题,安排宣传教育活动,设计教学方案,确保学生新学期开学就能接受到针对性强、寓教于乐、内容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8月25日前各校要做好开学准备工作。
22.做好中小学学科“上好第一节课”筹备工作。2022学年第一学期将继续开展中小学学科“上好第一节课”活动。各学校要提前布置,明确专人负责,组织教师全员参与。要制定好“上好第一节课”活动工作计划,开学前开展专项教研活动。
三、持续推进年度重点工作
(一)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工作
23.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廉洁教育。各学校要通过线上线下学习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教师学习《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的意见》《新时代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指南》等文件,严格执行严禁有偿家教等师德师风建设相关规定,学生、家长和全社会共同监督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落实情况,一旦发现有偿家教等师德失范行为,坚决从严惩处,绝不姑息。要利用暑期开展“不忘教育初心,争做‘四有’好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系列行动,积极塑造与世界级生态岛相匹配的新时代崇明教师新形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情况应做好相关工作记录。
24.开展教师暑期培训工作。根据2022年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暑期培训实施方案明确的各学段培训要求,通过区级培训与校本研修相结合、集中培训和个人研修相结合、专家指导与个人实践活动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组织开展暑期教师培训。各校由校(园)长全面负责落实培训工作,根据区级教师暑期培训方案,制定学校培训方案报局教育学院师训处备案,并向全校教师解读方案,落实培训内容,提高培训实效。
25.推进暑期教职工交流轮岗和引进工作。根据教师队伍建设改革实施方案,7月份审批办理申请校际柔性流动教师及干部调任的人事调动工作,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必须在本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始前完成全员岗位聘任工作,8月份做好新进教师入编工作。相关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广泛深入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积极稳慎推进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各学段必须严格执行市教委课程计划,并根据《关于调整本市中小学教师周课时数标准的通知》(沪教委人〔1995〕第40号)安排好教师和干部的课务,对超过或不满标准工作量的教师应对应增减工作量津贴。
26.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实施方案。各学校要根据《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考核评价指导意见》《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工作指南(试行)》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完善教师考核评价具体实施方案,并完成考核工作。
(二)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27.组织开展一系列专题学习。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中心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点内容,把学习党章和党内重要法规制度作为必修课,把学习《习近平在上海》《当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习近平上海足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坚持读原著学原文,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市第十二次党代表大会召开后,要迅速学习传达,兴起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热潮。
(三)常态化推进文明城区创建工作
28.做好创城迎评工作。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测评指标体系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及时查缺补漏,逐项抓整改、抓落实,确保创城迎评工作做细做实,不断巩固文明城区创建成果,推进文明创建常态化长效化。有暑期维修项目的学校,要强化安全管理,做好温馨提示,各类宣传内容必须持续保持。
附件:崇明区教育系统暑假期间单位值班表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7日
附件
崇明区教育系统暑假期间单位值班表
单位: (盖章)
日期 | 带班领导 |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 值班人员 | 联系电话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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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将本表一式两份,于2022年7月1日前交局党政办4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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