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明区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6-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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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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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2-06-24

各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市教委和本区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现对本区校外培训机构复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工对象

经教育许可的培训机构

二、复工时间

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经教育部门检查通过的校外培训机构可有序复工,不通过的不予复工。

三、复工流程

对照疫情防控要求,教育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实地检查,查阅防疫相关资料,查看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一)做好基本保障工作

1.完善应急演练方案,做好信息排查与监测。需从人员、物资、场所、联防联控、培训演练等五个方面,完善培训机构突发疫情应急处置预案、规范细化处置流程,开展各场景演练。掌握所有教职员工(包括外教)及同住家人健康状况及行程信息开展常态化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登记全覆盖,并有专人按照要求每日“日报告、零报告”,做好台账;对3月12日以来机构教职工中出现阳性、密接等情况,有相应的“一人一档”信息台账。

2.严格落实复工人员工作措施。通知外省市教职工及同住家人及时返崇,并督促其向所在社区报备,排摸目前尚在外省市教职工人数,目前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返校的教职工人数,做好相应的信息台账;返机构前需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申请进入机构;复工前教职工需做好每日自行体温测量、记录健康情况和活动轨迹;教职工需做到“两点一线”,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每日到机构的教职工数控制在总人数的1/3以内。

3.做好筛查防护工作。对出现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的员工,根据医嘱进行核酸检测,落实“闭环”管理措施;按照人员分类管理要求需要进行核酸检测的人员,严格落实核酸检测措施。

4.做好物资保障工作。根据教职工每人每天2个医用外科口罩的标准,储备至少备2周使用量;在机构出入口设置“场所码”,可配备“数字哨兵”;配备足够的抗原自测试剂盒、医用面罩、一次性手套、一次性工作帽、防护服、隔离衣、免洗手消毒液、消毒药品和器械等物资,保证防疫耗材在有效期内且持续供应。

5.确保机构卫生安全。保洁人员工作期间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佩戴一次性手套;对空调进行清洁与消毒,对教室、接待室、休息区域等室内公共场所进行预防性消毒,安排专人进行每日环境消毒、按要求处置医废、日常生活垃圾。

(二)设置临时留观区。临时留观区要靠近门口,配备相应的物资与器材,通风良好,配有洗手设施或免洗手消毒液,有专人负责并作相应的留观记录,有专用隔离教室,用于应急处置时隔离用。

(三)做好重点区域防护工作。1.校门实施相对封闭式管理。教职工进入机构进行核验身份、测量体温、查验场所码和行程码。机构接待人员工作期间需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佩戴一次性手套。2.卫生间及电梯定期消毒。洗手台上要放置消毒洗手液,做到厕所、各类水龙头、门把手等每日定期消毒,卫生间及电梯要进行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

四、复工后监督管理

1.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各机构复工前要对照通知的复工具体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做好健康管理、严把入口管理,加强场所消杀。2.加大检查及执法力度。复工前后区教育局将会同各部门加大疫情防控督查力度,发现问题,督查整改到位,如检查发现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五、复工申请要求。

请各机构对照复工要求,于2022年7月1日前填写校外培训机构复工申请书,电子文稿(文稿命名请标注机构名称)交教育局成职科。联系人:李老师,钱老师;邮箱:cmjyjczk@163.com;电话:59613559。

 

崇明区教育局成职科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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