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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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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6-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沪教委规〔2018〕3号)、《关于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招生计划分配原则的补充说明》、《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改革实施办法》(沪教委规〔2021〕2 号)有关规定,名额分配到校计划仅分配到相应区的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
我区符合规定的初中学校23所,名额分配到校计划崇明中学134名、上实东滩高中59名,两校名额分配到校计划数都大于符合规定的学校数,根据各校中招第一次报名确认数占本区中招第一次报名确认总数的比例分配名额,实现名额分配到校计划全覆盖。
委属“四校”名额分配到校计划各1名,由于计划数少于学校数,采用随机抽签的办法实施分配。参照区属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额分配到校方法,实现名额分配机会全覆盖,23所学校每校有1次抽签机会。
崇明区教育局
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