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3-15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200009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2022〕20号

  • 成文日期:

    2022-03-12

  • 发布日期:

    2022-03-15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成人学校、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委组织部、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通知要求(沪崇人社〔2022〕17号),现将《中共上海市委组织部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沪人社专〔2022〕4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2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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