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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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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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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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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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1年教育局按照《条例》《规定》,在市教委和区委、区政府领导支持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网上信息公开是教育局政务公开最重要、最规范的途径。2021年教育局在政府网站开设的教育专门网页上,从多个方面持续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1.招生考试、入学工作阳光公平。本年度继续细化各类招生考试信息,对中小幼不同学段的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各学校、幼儿园招生计划、划区范围、招生办法、收费标准、推荐生名单等信息全面予以公开。对社会关注度高的招生入学工作、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五项管理和“双减”等及时进行政策解读,并且通过政府网站、公众号等途径发布。

2.继续规范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工作。成职科根据职权对民办非学历学校的新建、注销和变更的批复进行了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各培训机构在服务场所醒目公示《办学许可证》,公示《营业执照》或《民非登记证》,公布学科类教师资格证、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退费程序等内容。

3.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予以公开。及时发布崇明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方案,并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作业管理、体质健康管理和体育素养测评工作、睡眠管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手机管理等方面做具体部署且向社会公布;并就年度重点工作提炼要点、总结整理且及时向社会公示。

4.教师招聘、职称评聘及时公示通过区门户网站对教师招聘信息、中高级职务评聘、评奖荣誉等信息全面公开。比如本年度对崇明区第七轮学科带头人、教学标兵、教学能手,2021年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推荐人选,中级教师通过名单,新蕾奖、优秀班主任等信息进行及时公开。

5.做好一网通办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一网通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修订工作,完成“两个免于提交”100%、压缩办理时限不少于95%、“即办件”不少于80%的任务。积极完成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审改任务。21项民办非学历学校的新建、注销和变更的批复进行了主动公开。

6.推进公共监管和参政议政信息公开。一是对教育督导工作进行了全程公开,其中督导工作文件、督导评估报告等作为政务公开内容进行公开,督导过程通过动态信息的形式进行了公开,比如联合多个部门增加“双减”半月报公示制度。二是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人大代表书面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给予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区教育局除第三方评估外,未收到社会面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按照规定能公开的公文在网站上予以主动公开,免于公开的也按照要求录入系统,持续更新;2021年教育局共制发文件类公文233件,其中164件认定为主动公开,已经全部在网上公开且备案;3件认定为依申请公开,66件认定为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优化了政务公开标准化目录和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加强了政策解读的力度,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教育政策提供解读,并且运用“崇明教育”公众号扩大传播力度。2021年“崇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和微博,持续保持信息更新。尤其是“崇明教育”关注人数2万5千多人,包括重要会议、教育新闻、招生划区范围、中高考资讯、教师招聘、各类评优评选、先进人物、“双减”政策、课后服务案例宣传等信息。

(五)监督保障

 区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局党政领导主管,党政办具体负责,专人落实;各条线的发文、公示信息由分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流转到党政办,最终由政务公开专人录入相应平台,由区政府办公室审核后向社会公开。整体从上到下,从条线汇聚到党政办,层层审核,压实责任,全心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9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不足

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全面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要求上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流动性较大,衔接方面不甚流畅,造成信息公开申请办理不及时;二是科室干部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增强,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仍需进一步完善;三是公开内容尚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大众需求,公开的便民性、实效性有待提高,比如在政策解读方面方式要多样化,数量要继续增加;四是在开展与公众的网上互动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局信息公开工作效率,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健康有效。在今后的工作中,区教育局继续采取积极有效的改进措施:一是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加强业务学习和培训,多向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人员请教学习;同时从上到下加强政务公开建设,强化思想意识建设,使“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深入人心;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从分管领导到科室,再到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人员,建立一套流畅高效的公开机制,把主动公开作为常态工作;三是加强公开平台的建设,不断优化崇明区政府门户网站(崇明区教育局),严格把关公开内容,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实用性和便民性;四是坚持走群众路线,运用多种渠道倾听群众声音,及时回应群众的需求,增强互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崇明区教育局围绕招生考试、培训机构、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推进情况、教师招聘、职称评聘、教育财政资金信息、教育服务信息“一网通办”、公共监管和参政议政信息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和公众号多方位向社会发布各类政策文件和公告信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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