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崇明区未成年人寒假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1-15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200003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2022〕2号

  • 成文日期:

    2022-01-14

  • 发布日期:

    2022-01-15

各成员单位、乡镇,中小学、职校、校外活动场馆:

2021学年第一学期将于20221月19日结束,寒假从1月20日开始,至2月16日结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喜迎二十大为主线,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在寒假中参加安全可控的线上线下校内外实践活动,提高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过一个安全、快乐、健康、有益的寒假。现将2022年未成年人寒假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厚植家国情怀,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旋律

各单位要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根据属地化疫情防控要求,按照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涵丰富的主题教育活动,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激发广大未成年人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热情,引导未成年人在丰富多彩的精神文化活动中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

1.持续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各乡镇、各学校、各场馆要聚焦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光辉历程,精心设计开展以党史学习教育为重点的四史宣传教育活动,充分挖掘利用上海红色资源,引导未成年人及其家庭积极参与少年红途——上海市未成年人弘扬城市精神,争当时代新人’”“行知上海·礼赞中国”等系列主题活动,通过阅读红色经典”“宣讲红色故事”“观赏红色电影”“践行红色承诺等形式,感受建党百年来祖国和家乡的巨大变化,体会日新月异的美好生活,将红色种子植入未成年人心田。持续开展学习新思想,做好接班人主题阅读活动,通过走进新时代”“从小学用典”等主题学习,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牢固树立永远跟党走的理想信念,激发当好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使命担当。

2.深入开展节庆文化教育。春节、元宵节是中华民族重要的传统节日,各单位要精心设计活动方案,营造热烈、温馨、祥和的节日气氛。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通过写春联、剪窗花、包饺子、做汤圆、猜灯谜等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了解民俗风情,感受中国年文化的魅力,增强文化自信。持续开展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引导未成年人以实际行动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要注重对未成年人文明节俭习惯的培养,指导他们合理使用压岁钱,倡导理性、文明、健康的消费观。

(二)加强科学指导,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双减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加强指导,帮助未成年人养成健康生活习惯,培养积极乐观心理品质,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和谐发展。

1.加强寒假生活指导。各学校要指导未成年人制定好个人寒假学习生活计划,合理安排好学习、劳动、锻炼、休息和娱乐时间,形成良好的作息规律。主动参与劳动,要根据未成年人的年龄特点,合理布置家庭劳动作业,引导未成年人在整理、洗涤、烹饪、购物理财、物品使用等家务劳动中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视疫情防控情况,引导学生适当参与社区公益劳动。加强体育健身要指导未成年人养成每天坚持锻炼1小时的健身习惯,以迎接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为契机,开展迎冬奥动起来家庭阳光体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强健体魄、增强意志、弘扬奥林匹克精神。注重美育熏陶,引导未成年人走进博物馆、美术馆、大剧院、影剧院等文化场馆,学会欣赏高雅艺术,提升审美素养。推进科普创新,指导未成年人积极参加科技论坛、科技信息传播、科技实践大课堂等科普教育实践活动,激发创新创造活力。强化心理健康,学会理解宽容他人,掌握自我激励和情绪管理的方法,培养自信乐观的心态。指导未成年人文明上网,自觉抵制网络有害身心健康的内容。提高安全自护能力,要持续加强防疫三件套”“防护五还要”等宣传,指导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关注并落实上海市及属地防疫要求。指导未成年人掌握意外伤害事故中的自救互助技能。

2.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各学校要加强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展送法进万家活动,通过告家长书、微宣讲、云课堂、专题讲座、在线问答等形式,让家长明确职责任务,了解家庭教育内容,掌握家庭教育方法,做到依法带娃。学生导师、班主任要充分利用上海家长学校等市、区、校三级家庭教育指导资源,通过微信、电话、家访等形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解决孩子学习动力不足、沉迷手机网络、亲子关系紧张、青春期沟通不畅、非理性追星等育儿难题。要引导家长利用春节寒假阖家团圆的美好时光,根据未成年人年龄特点和家庭实际情况开展各类亲子活动,在亲子阅读、劳动操作、体育锻炼中陪伴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要引导家长科学对待课外辅导,理性确定孩子成长预期,不额外增加学业压力,努力形成减负共识。

(三)强化协同育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乡镇、各学校要建立健全以学校为指导、以社区为依托、以家庭为保障的工作机制,以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需求为原则,利用好各部门资源,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形成协同育人合力。

1.做好关爱帮扶。各乡镇、各学校要扎实细致地开展好走访慰问、帮扶救助、送温暖等活动,特别要关注大病重病孩子、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家庭监管缺失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寒假生活,采取切实举措帮助他们度过一个快乐的寒假、温馨的新年。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依托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热线,做好教育引导和心理疏导,尤其要关注考试后、开学前学生的心理变化,加强心理干预和关爱帮扶(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24小时咨询热线/面询预约电话:4001001690;面询地点:城桥镇北门路58-1号,扬子中学校门东侧;面询时间:每周三、周六、周日),为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提供有力支撑。有关学校要安排好内地民族班学生在校过年期间的学习生活,采用面对面谈心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等情况,对有困难的未成年人实施个别化关爱帮扶;开展拍幸福、送祝福活动,组织未成年人通过照片、视频,将师生欢度春节的幸福场面分享给家人,为家人送去祝福。各乡镇、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社区学校、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站、社区志愿者服务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学校少年宫等资源,开设一批爱心看护点和未成年人活动阵地,并做到有时段、有地点、有人员、有活动、有保障,切实解决双职工家庭的实际需求。

2.优化成长环境。寒假期间,严禁学校上新课或进行补课,严禁延迟放假或提前开学,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学科类培训,教育局将设立监督电话(59413833),接受公众、家长和媒体的监督,发现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查处,切实减轻未成年人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各学校要进一步完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严格执行校园安全责任人制度、假期值班制度;开展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加强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确保无火灾、盗窃、治安事件等责任事故发生。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置。各单位在组织未成年人参加假期社会实践活动时,要事先制定疫情防控预案,根据属地化疫情防控要求,在未成年人健康有保障的前提下,可开展参与人数少、活动空间大、无密切接触的集体性活动,同时制定安全预案,杜绝安全隐患,严防各类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各相关部门要形成安全防范工作体系,重点加强网络、荧屏声频、出版物市场监管,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游艺娱乐场所、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的日常监管,规范未成年人娱乐服务,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综合协调,落实工作。各乡镇、各学校要认真制定2022年未成年人寒假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综合协调,形成共同参与、各司其职的工作体系,保证寒假工作的落实,为未成年人“安全、快乐、健康、有益”过寒假奠定基础。

(二)整合资源,形成合力,打造特色。各成员单位要积极把本单位教育资源设计成寒假活动项目,为未成年人提供寒假活动的好去处。各乡镇要整合本区域内资源,为未成年人搭建更多实践活动平台。各校外活动场馆,要组织策划各类具有自己场馆特色的活动,吸引未成年人参与各类场馆的寒假活动。

(三)落实关爱,加强指导,务实高效。各学校要继续组织开展“千名教师访万家”活动,聚焦对特殊家庭学生、特殊学生家访全覆盖,把关心关爱送到学生家里。各乡镇、村居要发挥干部、志愿者、爱心妈妈、“五老人员”的作用,对辖区内的特殊家庭学生及特殊学生进行家访,了解他们的家庭困难和存在问题,并给予真诚帮助和解决,同时开展结对关心和重点帮教工作,确保寒假期间无伤害事故和无案发。

请各单位将寒假工作计划于1月20日前、寒假工作总结于2月25前,以电子稿的形式发送至邮箱jjkyx2008@126.com。

 

附件:2021学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

 

 

                    崇明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崇明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崇明区教育局

共青团崇明区委员会

崇明区妇女联合会

                             2022年1月14日

 

 

 

附件

2021学年中小学生寒假安全提示

1.加强疫情防控。非必要不离沪,不去人员密集场所,乘坐公共交通、乘电梯、到密闭场所时要佩戴口罩,外出回家先洗手,居家时要经常开窗通风,作息规律、加强锻练、营养均衡。

2.遵守交通法规。12 周岁以下学生不骑自行车或共享单车,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或自行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16周岁以上学生骑电动自行车时应当佩戴安全头盔。乘坐机动车须系好安全带,12周岁以下学生不得坐副驾驶座位。低温、雨雪、雾霾天气尽量少出门,若出门穿着色彩鲜艳的衣服。

3.注意居家安全。不在飘窗或阳台上玩耍,不往窗外抛物,独自在家时不给陌生人开门。不使用“三无”电器,不在同一接线板上同时接插多种大功率电器,不用湿手触摸电源开关和电器。发现火情沉着应对,及时到室外拨打119。居家劳动时若使用刀具、燃气设备等应由家长指导,使用燃气时开窗通风,劳动结束,刀具应及时安全放置,燃气应及时关闭。

4.注重自我保护。不去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酒吧等场所。不与陌生人交谈,不接受陌生人请喝或礼物,不坐陌生人车辆。不擅自进入轨道区间、在建工地、荒地、高压电线附近、停车场、危化品仓库等危险区域。不饮酒、不抽烟、不触碰违禁品。

5.安全文明上网。遵守网络文明公约,不浏览低俗不良信息,不发表侮辱欺凌他人言论。严格控制上网时间,不沉溺虚拟空间,不随意添加陌生网友,不单独约见网友,注意个人及家庭信息的保密,不随意上传照片、住址、电话等信息。不随意打赏。

6.遵守公共秩序。公共场所不嘻闹、不喧哗。乘自动扶梯抓好扶手,留意前方,注意脚下。遇到人流拥挤要镇定,注意躲避,避免下蹲或摔跤,不逆人流行走。遇到突发事件不慌张,要听从现场指挥或沿安全通道有序撤离。

7.防范溺水事件。不在河边、亲水平台、工地水塘等区域玩耍,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低龄学生去游泳池游泳应有家长陪伴。发现落水者,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盲目施救。

8.遵守烟花爆竹燃放规定。不在外环线以内及外环线以外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

9.合规参加培训活动。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选择符合国家规范的培训项目和培训时间,选择已实施“银行定期划扣”等有效保障预付资金安全机制的机构,理性缴纳培训费用,拒绝缴纳长期费用。签订教育部示范文本,自觉抵制“一对一”等变相违规培训,依法维护合法权益。

10.学会情绪管理。多与父母、家人、朋友沟通、交流,多与正直开朗、积极乐观的朋友交往。多理解宽容他人、多自我激励、多微笑,多自信,遇到挫折不气馁,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开心过好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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