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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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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计划2021年对本市开展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调查,要求各区教育局及时将问卷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并进行广泛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19日。
二、调查对象
面向社会公众,如教育工作者、家长、学生等。
三、调查内容
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
四、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即可进入问卷填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