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调查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1-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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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

    2021-11-23

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计划2021年对本市开展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地调查,要求各区教育局及时将问卷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并进行广泛宣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

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19日。

二、调查对象

面向社会公众,如教育工作者、家长、学生等。

三、调查内容

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

四、调查方式

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即可进入问卷填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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