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100009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2021〕31号
成文日期:
2021-10-11
发布日期:
2021-10-2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要求,探索信息时代教育数字化转型,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信息〔2020〕18号),崇明区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崇明区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培育校遴选工作。
通过学校自荐、专家审核等环节,经研究确定,以下三所学校(幼儿园)为崇明区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培育校:
1.上海市崇明区实验中学;
2.上海市崇明区东门小学;
3.上海市崇明区江帆幼儿园。
请各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培育校围绕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认真落实试点培育工作任务,积极探索面向信息时代的学校建设、管理方式、教学模式等。区教育局、区教育学院将为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培育校建设工作提高指导、保障和支持,并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成果。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