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区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10-08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100017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人〔2021〕20号

  • 成文日期:

    2021-09-29

  • 发布日期:

    2021-10-08

各单位:

近日市教委印发了《关于本市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人〔2021〕44号),对整治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明确了工作要求。为切实抓好文件精神落实,请结合本单位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站在促进孩子健康成长、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广大教职工对该项工作的认识。要通过签订“不参与有偿补课、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承诺书、学习文件精神以及传达相关通报等时机,在学期开始初、学期结束前、重大节假日前等时间节点,加强对有关要求的学习、提醒。要结合“不忘教育初心,争做‘四有’好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系列活动,广泛开展先进典型的宣传教育及学习实践活动。每学期开展正面师德教育、警示教育各不少于一次,并分别作好教育记录及人员签到、补课等工作,确保所有教职工受到教育。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单位要按文件要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能部门及具体工作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进一步完善整治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工作机制。各学校要向社会公布市教委、区教育局及学校相应的举报电话及邮箱。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59620732,举报邮箱:xfgzyx2008@163.com。根据《崇明区教育系统落实〈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的意见〉的工作规定》《崇明区教育系统教师师德评价体系及实施办法》等文件中关于查处、惩戒教师参与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进行进一步细化、完善。

三、全面实施承诺制,制止违规行为。各单位要组织所有在编教师开展“不参与有偿补课、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承诺(承诺书样章见附件3),对于违反承诺的,必须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严肃查处,并将参与教师的有关行为记录到个人社会信用失信记录。要通过经常性的政策宣传、案例警示教育以及严肃查处违规行为,有效遏制相关问题的发生。

四、广泛宣传告知,完善监督体系。各学校要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途径向所有学生家长告知“教师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危害、形式及举报方式。要向每名学生告知禁止教师有偿补课及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的相关要求,倡导广大学生自觉抵制该类行为。各单位公布的举报电话要安排相关人员在工作时间接听,每日查阅邮箱内的邮件。对于接收到的线索,按《崇明区教育系统落实〈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的意见〉的工作规定》中有关条款实施查处、信访问题回复、报送情况等工作。

请各单位根据整治工作要求,定期组织自查并做好记录。对于自查工作不到位、不认真、不严格,教育局或其他部门获得线索并查实的,在追究教师本人的责任的基础上,同时追究学校相关领导的责任。

注:非中小学校的教师都应参照上述要求进行管理。 


附件: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2.“不参与有偿补课、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承诺书(样章)。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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