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置等项目计划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9-22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100030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财〔2021〕31号

  • 成文日期:

    2021-09-13

  • 发布日期:

    2021-09-22

各相关学校:

根据学校申请,经教育局组织筛选,在充分考虑项目必要性的基础上,原则同意长明中学等5家单位实施2021年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置等计划,共计投资67.72万元。资金由教育局安排专款。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为切实做好招标、采购工作,特明确如下要求:

1.各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设备采购工作管理的意见》(崇教财〔2015〕7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崇教财〔2020〕44号)《关于转发上海市2019-2020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崇教财〔2018〕105号)和《关于在我区建立资产动态管理新机制、持续推进资产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的通知》(沪崇教财〔2019〕3号)精神进行项目及配置标准管理,办理好相关采购手续。

2.认真做好对所采购教育货物和工程的验收工作。供应商供货时,采购人要对合同内容的货物品牌、型号规格、品质材质、各类货物的数量等进行核查,核查其实际供货是否与之完全相符;对合同内容的货物的技术、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实验或测试,以确认其是否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及合同规定的要求。要从教育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入围检测机构中自行选择检测单位进行空气和水质环境等检测,并在确保合格后启用。如果检测不合格的,必须追究相关供应商的责任。

3.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做好资金拨付工作。原则上不得超过资金计划数,按照中标通知书或实际采购的金额为准。如果有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并确保质量没有问题后再支付。

4.做好所采购设备的资产入账与资料归档工作。学校在设备采购工作完成后,要及时做好资产入账工作。凡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要及时登记固定资产总账和台账,凡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要及时登记好低值易耗品台账。同时要做好设备采购资料的归集归档工作,区财政局、教育局等部门每年将进行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

以上要求,请严格遵照执行。

 

附件:2021年部分学校特殊教育资源教室配置及无障碍环境建设推进项目计划表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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