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10002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知识产权-教育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发文字号:
沪崇教财〔2021〕29号
成文日期:
2021-07-23
发布日期:
2021-08-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区政府:
崇明区高考考场电子巡考系统模改数项目,区发展改革委批复投资490万元(沪崇发改[2020]115号),于2020年5月15日开工、2020年6月10日竣工,2020年9月22日完成验收。根据合同约定,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并经过2次国家级考试(高考、成考或自考等)顺利无故障使用后,一次性支付总价的95%,目前本项目具备第一期付款条件。经审计,该项目审定总价为438.9638万元。据财务监理建议,应支付承建公司审定总价的95%,即:417.0156万元;支付工程监理公司监理费用14.45万元,以上两项共计431.4656万元。
由于2020年1月9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出具了要求我区标准化考场整改的函,所以临时增加了此项目,该项经费区财政局原计划从高中收费项目中解决,但财务监理报告到2021年5月12日才出具,2020年下半年做今年预算时未纳入2021年年初预算,故向区政府请示增加上海市崇明区教育考试中心431.4656万元经费,用以支付该项目经费。
特此请示。
附件:1.关于要求崇明区标准化考场整改的意见函
2.沪崇发改[2020]115号
3.崇明区高考考场电子巡考系统模改数项目合同付款审核意见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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