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和体育素养测评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6-11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100068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基〔2021〕29号

  • 成文日期:

    2021-06-03

  • 发布日期:

    2021-06-11

各中小学、区教育学院、青少年活动中心:

现将《崇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和体育素养测评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崇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和体育素养测评工作的实施方案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1年6月3日

附件 

崇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和体育素养测评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1〕16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和体育素养测评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体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推动青少年文化学习和体育锻炼协调发展,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立足时代需求,深化教学改革,以服务学生全面发展、增强综合素质为目标,把学校体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开齐开足体育课,配齐配强体育老师,健全学校体育教育制度机制,建立教学、训练、竞赛体系,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不断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优良率和身心健康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提升体育锻炼效果

1.落实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开齐开足体育课。严格落实国家和本市体育与健康课程要求,从2021学年起本区所有小学阶段学校确保每天1节课,初高中体育课时数在“3+2”和“4+1”的基础上,鼓励初中、高中逐步增加课时,保证充足的体育课时间,严禁各中小学校挤占体育课和校园体育活动。

2.加强日常体育教学管理,提升体育课堂教学质量。落实“教会、勤练、常赛”指导思想,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学校体育教学模式,开展日常体育“优”课堂评比活动,完善班级内、班级之间与校级的学生比赛制度,通过比赛提高学生运动技能运用水平,让学生逐步掌握2-3项运动技能。聚焦体育意识、健康知识教学,提高学生体育与健康素养。

3.探索课内外、校内外联动机制,保证体育活动时间。从2021学年起全区各中小学全面落实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统一安排不少于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时间。积极探索大课间和课外体育锻炼形式,丰富大课间锻炼内容,开展健身效果好、学生喜爱的大课间和社团等活动,进一步激发学生参与锻炼兴趣。推广家庭体育锻炼活动,以作业单和资源推送等形式指导督促学生参加体育锻炼,保障学生每天校内、外各1小时体育活动时间。

(二)系统实施监测评价

1.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对全区中小学校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的组织、检查、督促,指导各中小学、职校积极开展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提高监测水平和测试能力。

2.建立三级网络管理体系。构建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崇明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及各中小学、职校体质健康监测点构成的学生体质监测网络,实行分级管理。

3.建立监测评价制度。每年对小学、初中、高中各年级段总人数约5%的学生进行体质健康抽测,将监测、抽测数据排名、评价,并纳入学校年终考核。重点关注在上一年度体质健康测试中的薄弱项目,针对性开展体质锻炼,促进学生体质整体健康、平衡发展。配合上级部门组织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培训、指导、监督各中小学、职校体质监测,及时全面掌握本区学生体质健康状况与发展趋势。

4.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公告制度。定期验收、汇总、处理、上报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对学生的体质健康状况和学校的体育卫生工作状况进行科学评价,撰写本区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分析报告,并及时进行公告。

5.制定学生体质健康干预措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中心实行全天候向本区所有中小学生开放,鼓励学生采用多次、择优的方式掌握自身体质健康状况。结合本区、本校实际分析研究相关干预措施,指导学生科学锻炼,健康生活。

(三)实施体育素养评价

1.实施学生体育素养评价工作。体育知识等各二级指标测评结果按一定权重形成学生体育素养分值。各学校结合体育课安排,按照《体育综合评价试卷》各学段版,做好体育意识与体育知识相关测评工作,定期上报学生日常体育学习成绩。

2.做好校级学生体育竞赛参与情况统计。2021年计划内所有初中学生的区级体育竞赛成绩均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3.落实体育运动专项测试。各中小学按照《青少年运动技能等级标准》做好2021年田径、游泳、足球和乒乓球4个项目1-3级集中测试组织实施工作(今年小学1-3年级、初三年级和高三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参加集中测试)。

4.完善体质健康及体育素养管理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日常体育锻炼、体育竞赛、健康知识教育、体质监测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相结合的督查机制。2021学年起体质健康及体育素养管理工作纳入学校考核评价体系。学校要健全家校沟通机制,及时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结果和健康体检结果反馈家长,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建立组织机构。建立以教育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教育局中教科、教育督导室、区教育学院、区青少年活动中心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区级学生健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健康管理工作。

2.细化实施方案。各校按照区实施方案在6月10前完成校级健康管理实施方案制定。学校要将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建立健康促进校长和班主任分级负责制,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信及家访等形式加强与家长沟通。

(二)加大保障力度

1.确保资源到位。各校要根据体育与健康的课程实施要求,配齐配足配优学校体育教师,购置好必要的体育器材,及时补充低值易耗器材设备,建设和改善体育活动场地设施。设立专(兼)职教练员岗位,实施兼职教师制度,提升体育师资队伍专业能力。组织开展崇明区“健康副校长”的评选活动。每年将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及体育素养测试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

2.加强安全管理。学校要切实加强体育活动的安全教育和管理,从活动计划安排、活动器材设施检修、活动内容选择、活动过程组织管理及医务监督等各方面严格把关,防范意外伤害事故发生,确保学生健康安全。设立校园体育运动伤害保险,妥善处理学生运动伤害事故,解除后顾之忧。

(三)建立督查评估机制

1.建立督导制度。2021学年起每学期对25%的中小学校进行专项督导,采取自报与随机抽样相结合的办法,二年内完成一轮所有学校督导工作。专项督导结果予以公告。被督导单位针对督导意见及时进行整改,区教育督导室视情况对被督导单位进行回访复查。

2.建立评价机制。将各中小学落实学生体质建康管理的情况,作为年度素质教育考核重要指标,并与业绩考评、评优评先直接挂钩。对无故挤占体育课及对学生体质健康管理措施不力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制,一律取消两年内评选综合先进和示范性学校的资格,对相关学校校长实行诫勉谈话,并一律取消两年内评选个人综合先进和提升校长职级或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对情节极其严重的校长,免去其行政职务。

3.实施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和舆论的监督作用,教育局设立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核查,并进行反馈,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四)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1.加强教育引导。学校要通过《体育与健身》课程、大课间、课外体育锻炼、体育竞赛、班团队活动及家校协同联动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让家长和学生科学认识体质健康的影响因素,了解体育运动在增强体质、促进身心健康、预防肥胖与近视、锤炼意志、健全人格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增强体质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2.加强宣传培训。全面实施体育素养评价是本区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学校要在做好学生体质健康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深入落实教育评价改革总体要求,以数字化应用推动教育转型发展。今年起将体育意识、体育知识、体育行为、体育技能及体质健康五个二级指标测评纳入日常教育教学安排,各校要按照区统一部署,做好相关宣传培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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