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崇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6-11 00:00

  • 索引号:

    SY0024784891202100069

  •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教育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 发文字号:

    沪崇教基〔2021〕30号

  • 成文日期:

    2021-06-03

  • 发布日期:

    2021-06-11

各中小学、区教育学院、区教育考试中心:

现将《崇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崇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实施方案

 上海市崇明区教育局

2021年6月3日

附件 

崇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崇明区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保证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结合本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树立“健康睡眠,健康未来”的思想观念,把中小学生的睡眠习惯培养和睡眠质量提升作为立德树人的基础性工作,加强并优化学生睡眠管理,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共同保障学生的睡眠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二、总体目标

围绕校内、校外两大领域,以重点任务推进为主要抓手,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倡导形成中小学生科学健康的学习与生活方式,努力破解中小学生睡眠不足的难题,实现小学生平均每天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生平均每天睡眠时间达到9小时,高中生平均每天睡眠时间达到8小时,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

三、主要工作

(一)校内推进“四项举措”

1.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一是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各校统一调整学校课程实施方案、课程计划,明确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教育教学活动。二是实施针对性早看护。对于少数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的学生,学校提前让学生进入校内图书馆、阅览室等,并妥善安排看护教师。三是合理安排午休时间和课间休息时间。各中小学校将午休时间排进课表,午休时间不少于30分钟,学校应充分利用小剧场、阅览室等较为安静的场所作为少部分学生的个性化午休场地。鼓励学生课间走出教室适当户外活动。四是寄宿制学校合理安排学生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2.在课程中融入睡眠教育。学校应编制校本《学生健康睡眠知识手册》,把睡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和教师培训内容,结合思政、语文、生命科学等课程,结合主题综合活动、项目化学习、研究性学习,结合党团队活动、睡眠日活动、场馆学习、专题教育、主题讲座等活动,将中小学生的睡眠教育与学习体验有机融合,促进学生对健康睡眠的深度理解和自我把控。

3.加强作业管理和针对性辅导。一是各学校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合理调控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使小学书面作业基本不出校,初中作业难题基本不回家,高中作业控制总量。学校要加强个性化辅导,难题尽量在学校完成。二是全学段严格落实20:30后学生作业、学习不接触电子屏幕。三是探索建立中小学生作业动态调整机制,引导家长督促学生按时就寝、不熬夜,对超过就寝时间仍未能完成的作业,允许学生隔天补交,任课教师要对学生作业情况进行及时分析,对长期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要进行针对性帮助和辅导,必要时可以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

4.实施区校两级过程监测。一是区信息中心建立睡眠监测管理平台,各学校利用市级相关部门制定的量表,通过问卷等方式对学生的睡眠状况定期收集数据并进行分析,教育局针对监测结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举措,形成区校两级监测机制。二是教师要主动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安排回家后的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

(二)校外实施“三项协同”管理

1.家校协同管理。通过家委会、家长学校、全员导师制等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指导家长和学生结合个体状况制定家庭作息时间表,合理确定就寝时间。小学生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普及科学睡眠知识,指导家长做好学生手机管理和上网管理,赋能家长学会处理孩子电子产品和网络使用等问题,引导家长重视孩子睡眠管理,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家长和孩子共同养成健康的睡眠习惯。

2.医教协同管理。一是组织教育、卫生等方面的专家力量,梳理国内外儿童和青少年睡眠研究最新成果,编制《中小学生健康睡眠倡议书》《中小学生睡眠指导手册》等科普读物,录制健康睡眠系列视频微课程,不断丰富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和睡眠教育专业资源。二是学校主动联系当地社区卫生中心专业人员,发挥医学专业优势,开展睡眠日主题活动,对于睡眠不规律或有睡眠障碍的学生进行科学干预,结合睡眠监测结果,提供个性化诊断评估指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

3.社区机构协同管理。一是举办中小学生睡眠科普宣传进家庭、进社区活动。切实发挥社区居委会在中小学生健康睡眠宣传普及中的重要作用,在社区居委会广泛开展“关注学生睡眠,促进健康成长”的宣传活动,提高社区居委会对学生健康睡眠宣传标语的张贴率。二是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线上线下活动监管。将晚间授课、作业布置等事项纳入双随机和专项检查,要求培训机构对“五项管理”作公开承诺,明确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且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回家作业。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对标本市工作要求,联合区卫健委、区委宣传部、区网信办、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区域推进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专项工作小组,要把学生睡眠管理作为学校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高认识,广泛发动,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将工作落实落细,保障学生的睡眠时间能够达标。

(二)完善制度建设

区教育局建立区域中小学生睡眠情况定期巡查制度,建立本区中小学生睡眠情况追踪监测制度。各校因地制宜,制定学生睡眠管理的工作方案,压实责任,将各项任务落细落实。学校建立学生睡眠常规检查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制订针对性措施。构建家校协同的管理机制,及时对学生睡眠情况进行反馈,确保学生每天的睡眠时间达到要求。

(三)加强条件保障

一是加强经费支持。区、校加强专项经费投入保障,进一步满足设施设备、科普宣传、监测诊断等需要;完善绩效工资分配,落实教师参与睡眠管理工作的待遇保障。二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睡眠管理、睡眠教育教师专业能力提升培训、专项教研活动和相关交流研讨,将相关工作任务纳入中小学全员导师制试点工作。三是加强条件保障。优化学校空间布局,结合义务教育“五项标准”修订和高中建设标准颁布,因地制宜推进学校空间改造和设施设备配置。科学利用图书馆、剧场、音乐教室、室内体育馆等公共场所,提供午睡垫、午睡枕等设施,改善学生午休条件。

(四)加强督导监督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各中小学学生睡眠管理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督导考核,区教育局将各校睡眠管理落实情况纳入年终考核指标,将校长和教师落实睡眠管理、睡眠教育工作成效,作为绩效考核、荣誉评选的重要指标,鼓励创新实施路径和方法。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或网络平台,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及时改进相关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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